8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政府网站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大力探索生态建设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新模式,优化光伏发电备案流程,加快接入电网工程建设,确保电量计量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度电补贴。
探索生态建设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
在创新光伏发电综合利用方面,《通知》明确,充分发挥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优势,利用荒山荒地、滩涂、水面等未利用地及采矿废弃地,探索更加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各类综合利用光伏电站建设。在不占用基本农田、不砍伐林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探索生态建设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通知》要求,鼓励在新建建筑屋顶装设光伏发电系统,符合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一律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化电网接入手续,不断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工业园区、工商企业、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鼓励开展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项目建设。
推进住宅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引导企业或个人投资住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相关补贴;完善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政策,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可向项目备案部门申请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
建设运营信息平台加快接入电网建设
《通知》明确,鼓励各类供应商、服务商依托度电补贴政策开展光伏相关业务,积极发展电站咨询、设计和工程承包等新兴服务业;鼓励重点企业发挥技术优势,建设光伏电站运营信息平台,提供社会化运行维护服务。
在做好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方面,《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开展项目接入系统服务工作,加快接入电网工程建设,确保电量计量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度电补贴。同时要求,推进标准化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搭建光伏发电检测和认证服务平台,参与相关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发电业务许可和并网手续平行办理
为进一步强化光伏应用,《通知》要求结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电网布局,科学研究制定光伏发电规划,筛选储备一批光照资源、土地和屋顶资源和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的项目,不断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和综合效益。
对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的,要求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后,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占用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土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可由光伏发电企业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租赁使用;依法租赁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租赁协议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通知》明确,各地要优化项目备案流程,不得无依据设置前置性条件。光伏电站发电业务许可证和电网并网手续可平行办理,不得互为前置性条件;对申请变更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部门要及时出具变更备案文件,供电部门要及时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电合同,并申请调整补贴目录。
【解读】关于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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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近日发布严正声明,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传播的关于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项目进展等方面的不实信息,明确表示相关言论严重失实,已对公司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声明指出,部分自媒体账号及社交平台用户未经核实,捏造并散布所谓“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债务违约”等虚假内容,涉嫌侵犯企业名誉权。公司强调,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各项光伏制造业务有序开展,财务状况健康,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弘元绿能已启动法律程序,委托律师团队全面收集证据,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起民事诉讼,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声明呼吁公众以公司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抵制和举报不实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198字)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并于2026年10月13日至19日开展审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和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属新建光伏发电工程,直流装机容量43.3384MW,交流总装机容量3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个光伏子阵、箱逆变单元、8.092公里集电线路(含直埋与架空段)、7.15公里场内道路及一座升压站。项目总占地53.40公顷,以园地(果园)为主,辅以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地1.63公顷,临时占地51.77公顷。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博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审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报批稿收件时间为10月13日。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2026 年江西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总规模40.8亿千瓦时,光伏占比超七成,边际门槛提至60%,单项目电量比例上限75%,核心申报主体为2027年投产项目。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参数变化、申报范围及风险提示,附历史数据与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国家能源局在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调度会上释放关键政策信号: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切实保障合理收益,是破解当前光伏产业低价困局的核心路径。文章指出,尽管截至2026年8月光伏装机已达12.97亿千瓦、超越煤电成为最大电源,但新增装机增速放缓,反映投资动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低电价导致项目经济性承压,影响发电企业投资决策,并沿产业链向上传导,加剧制造端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会议特别强调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机制竞价,避免片面追求“低价”而忽视项目可投资性,要求在市场竞争与收益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文章阐明,合理收益并非保护利润,而是维系有效投资、设备采购、项目落地和产业链健康循环的前提条件。(199字)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2026年9月16日,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三峡集团主导设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伟,主营业务聚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旨在加强三峡集团在青海清洁能源领域的布局与协同。股权结构显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4亿元,持股3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认缴3.3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三方共同出资构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体现了三峡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与多主体协同推进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文章报道了9月20日吉林省主要领导与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长春举行的工作会见。双方围绕吉林新能源发展与国家能源安全展开交流:吉林省强调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风光规模化开发、氢能及绿色燃料全产业链布局,绿电装机与绿氢绿氨绿醇产业持续壮大;吉林方面提出支持跨省区绿色甲醇专用通道吉林段率先建设等诉求。国家能源局回应表示,将大力支持“吉电入京”项目建设,拓展吉林新能源外送渠道,探索绿色燃料多场景应用,助力就地消纳与能源绿色转型,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战略。(198字)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