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5-08-09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
佛府办〔2014〕6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

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安排

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是由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资金,市、区按照2 :8比例,对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各类型业主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进行奖励或补助。

二、范围和标准

(一)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

1.奖励范围。

2014—2015年建设的利用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建筑和构筑物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各区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增加行政区域内区级财政资金奖励范围。

2.奖励标准。

(1)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达到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万元。

(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奖励。

(二)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连续3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助。

1.补助范围。

在机关事业单位、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个人家庭自有建筑物上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者。各区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增加行政区域内区级财政资金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

(1)对2014—2015年建成、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给予补助。

(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补助。

三、职责分工

(一)发展改革部门职责。

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申请奖励和补助资金项目的立项手续、装机规模、是否符合奖励或补助条件等内容进行审核。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各区申请奖励和补助资金项目的立项手续、是否符合奖励或补助条件等内容进行复核。

(二)财政(财税)部门职责。

区财政(财税)部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对申请的奖励和补助资金进行审核,并负责及时安排落实和拨付资金。

市财政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局对各区申请的奖励和补助资金进行复核,并负责及时安排落实和拨付市级承担的资金。

(三)供电部门职责。

区供电部门负责对申请奖励和补助资金项目的并网发电手续是否完备及项目实际发电量等内容进行审核。

佛山供电局负责对各区申请奖励和补助资金项目的并网发电手续是否完备及项目实际发电量等内容进行复核。

四、申请、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按照“一年度一申请”原则,企业或个人可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奖励或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申请奖励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见附件1);

(2)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或立项批复文件);

(3)供电部门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4)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

(5)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首次申请补助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

(2)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或立项批复文件);

(3)供电部门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4)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电量计量单》;

(5)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

(6)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投资者再次申请补助资金只需提交《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和上年度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电量计量单》。

(二)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组织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申请奖励或补助资金。收到申请材料后由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区财政(财税)、供电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审核,确定申请资金后,先将资金全额奖励或补助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再由区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年2月20日前联合区财政(财税)、供电部门向市发展改革局报送《关于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函》(见附件2)和《佛山市 区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汇总表( 年)》(见附件3)。

(三)市发展改革局汇总各区申请资料后,会同市财政局、佛山供电局对资料进行复核,再将复核确定的奖励和补助名单、需市级承担的资金数额等联合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佛山供电局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联合下达年度奖励和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五)市财政局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复及年度奖励和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将应由市级承担的资金拨付给各区财政(财税)部门。

五、使用管理

(一)奖励和补助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资金。

(二)年终未用的奖励和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诚信申报。申请奖励或补助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申报条件,保证申请资料真实、齐全,否则要承担相关违规责任。

(二)严格审查。全市各级职能部门应严格审查申请资料,杜绝不符合条件项目入围申报。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审查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现场审查。

(三)强化检查。全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奖励和补助资金分配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督,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对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预算执行、使用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违规必究。违反本办法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奖励和补助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发展改革部门依法责令其将已收资金退回财政部门,同时取消其3年内再次申请奖励或补助资金的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截留、挤占、挪用奖励和补助资金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各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三)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佛山供电局负责解释。

附件:1.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

2.关于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函

3. 佛山市 区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汇总表( 年)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4 09:27:48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6 10:11:51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26-09-11 10:37:33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是企业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规划建设150kW光伏电站、50kWh储能系统及20台智能充电桩,优先满足厂区用电与职工通勤充电需求,富余绿电经储能调峰后提升就地消纳能力。项目由三沃机电党总支统筹实施,创新推行“党建+绿色能源”融合机制,将党组织建在一线,组织党员骨干全程参与前期筹备、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强化组织共建与协同攻坚。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先行样板,该项目旨在打通技术路径、优化运营模式、锤炼专业队伍,为“十五五”时期规模化布局新能源产业夯实基础,同时切实解决职工充电难、续航焦虑等民生关切,实现企业发展、能源转型与职工福祉的有机统一。(198字)

云南昭通:梭山光伏发电项目奏响清洁能源转型的新乐章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09-08 14:33:12

云南昭通梭山光伏发电项目是中国能建西南院投资建设的典型山地光伏工程,位于牛栏江畔溶蚀侵蚀高山峡谷地貌区。项目克服地形破碎、坡度陡峭(局部达50度)、运输困难等挑战,仅用13个月完成全容量并网,配套89.28公里送出线路3个月内建成投运。项目采用“固定+柔性”支架混合布置与预应力索网技术,提升土地利用率10%以上;依托无人机航测、三维建模与数字孪生运维系统,实现精准设计与高效管理。建设期间吸纳近半本地劳动力,带动道路升级与产业链发展,年发电4亿度,相当于节约标煤13.0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5.33万吨,并预留储能场地,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绿色能源新格局。(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优选启动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09:21:3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浙能兰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招标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10:41:19

浙能兰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8月24日启动太阳能光伏组件公开招标。招标方为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采购单块尺寸为2382mm×1134mm的光伏组件共计3810块。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参与投标,强调供应商须具备直接供货能力。投标及远程开标统一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和“浙江能源投标管家”系统在线完成,全流程实行数字化管理。投标截止与远程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时30分。该项目是浙能集团推进清洁能源布局、实施厂内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重要环节,旨在提升自有厂区绿色电力自给能力。(198字)

《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8:27

为应对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6年7月底达约1.8亿千瓦)带来的利用率下滑与投资积极性不足等阶段性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扩投资”与“促消纳”双重目标,从三方面系统施策:一是科学释放投资潜力,涵盖盘活存量、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加快储能及光热建设等七项举措;二是多维度提升消纳能力,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压减燃煤自备机组发电、发展绿色氢氨醇、精准招商增负荷等;三是健全调度通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作为今年1月政策的深化拓展,本文件进一步细化实操路径,强化刚性约束,如明确新增项目备案门槛、设定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及考核问责机制,形成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