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一、停牌期间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征询相关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50%为公司以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提取的不超过10%的奖励基金,另外50%为员工自筹。
(二)股票来源:1、二级市场购买;2、大宗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三)参加对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四)存续期限:36个月(其中锁定期为12个月)。
(五)管理方式:由公司自行管理。
二、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公司将继续完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细节内容。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在履行决策程序前,公司将向相关部门汇报和沟通,以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三)公司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筹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尚不完善,公司将对上述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和修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将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