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中美太阳能“贸易战”的最近一次博弈,以美国大幅调高关税告终。
北京时间昨日(7月9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对华光伏产品“双反(反倾销、反补贴)案”第一次行政复审终判结果,大幅调高对中国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双反税率。在反倾销税方面,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的税率为0.79%和33.08%,其他涉案企业的税率为238.95%;在反补贴税方面,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的补贴税率为15.43%和23.28%,其他涉案企业的税率为20.94%。
能源行业分析机构EnergyTrend认为,此判决可能对中国组件出口美国造成立即性的阻碍。除英利之外,以中国制电池制成的组件输美成本或增加10%以上。
此外,加拿大也于7月4日对中国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光伏产品未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威胁。
欧美频出“双反”大棒
近几年,频遭“双反”大棒似已成为中国光伏产业“出海”征途上的常态。
2011年,美国第一次对我国光伏产品提出“双反”,此后中国光伏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就频遭“双反”发难。
2013年8月,中国和欧盟就输欧晶体硅光伏产品价格达成“价格承诺”。如今,相关企业又被指责通过马来西亚等第三地向欧洲出口光伏产品。今年6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认定中国光伏行业为非市场经济行业。7月4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中国光伏组件和晶片“双反案”作出损害终裁,认定中国光伏产品未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但造成了损害威胁。
目前,欧盟已决定对原产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件进行“反规避调查”。如此项调查中发现有违反“价格承诺”的行为,其实施主体将被从执行“价格承诺”企业名单中剔除,并被课以重税。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认为,上述“双反”指责根本不成立。因为国内光伏组件较欧盟企业产品价格较低是自然现象。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税收成本等前期投入较少是我国制造业一贯具备的“核心优势”,是产业分工的典型案例,并非国内企业刻意地、大幅地压低售价。
“另一方面,国内光伏企业经过大规模扩张后,集聚效应已凸现出来,大规模生产的最直接影响是降低成本投入,提升产品的价格优势。无论中国光伏业处于“中国制造”的哪个阶段,成本降低都是必然结果,与倾销无关。”任浩宁表示。
任浩宁称,作为新兴行业,光伏产业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上游多晶硅生产、中游组件加工、下游光伏电站建设各环节都普遍存在补贴现象,这并非某个国家、地区、政府或企业的个别案例,而是世界范围内普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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