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6月5日宣布,对三家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阿特斯太阳能、中盛新能源、昱辉阳光集团)征收高额关税,同时将其逐出欧洲与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行业签署的协议。阿特斯对此做出回应,将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公司的正当权益。
据北京商报6月8日消息, 欧盟委员会周五表示,阿特斯太阳能、中盛新能源和昱辉阳光集团违反了2013年欧洲与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行业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允许这些中资企业免缴最高可达70%的关税。同时,该协议要求中资生产商出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并且需要遵守其他几项要求。
阿特斯对此做出回应称,欧盟的决定缺乏法律依据,正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此次案件。阿特斯表示,公司在欧洲的经营与销售完全遵守与欧洲签订的协议条款,并不存在违反情况,欧盟的制裁缺少法律依据,对此,阿特斯将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公司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