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建材市场屋顶面积有近1万平米,市场老板同意开发光伏电站。市场电价1元/度。市场年用电量约150万度,有三台变压器,分别是630,500,315kvA,市场产权到2043年,市场老板不愿投资,同意出租屋顶。现诚邀投资者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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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湖南发展公司与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签署《湖南发展宁远县集中式光伏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拟在宁远县冷水镇、东溪街道等地建设总装机容量不少于200兆瓦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额约6亿元。该协议属投资意向性质,尚未经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审议,也未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告明确指出,项目后续能否正式实施,取决于可行性研究、政策支持、土地落实、电网接入及投资决策结果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此举系湖南发展拓展新能源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旨在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地方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水发集团下属水发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宜昌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4.7MW屋顶高压分布式光伏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项目装机容量为4.70307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有效利用企业闲置屋顶资源。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404.99万度,可年节约标准煤逾1547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337吨。面对厂区生产繁忙、交叉作业复杂及高压接入要求高等难点,项目团队通过“分段调试、分批验收”的精细化管理,统筹结构加固、设备安装、联调联试等关键环节,在保障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完成一次性成功并网。该项目标志着水发绿能与中船集团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于6月3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旨在落实能源强区战略、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2026年全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总规模为550万千瓦,其中风电480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按地域分:中卫市260.5万千瓦(含光伏60万千瓦)、吴忠市145.3万千瓦(含光伏10万千瓦)、固原市100万千瓦、银川市与石嘴山市各18万千瓦风电、宁东基地8.2万千瓦风电。方案规范了项目竞配、复核与审批全流程,强调用地合规、电网接入可行及生态保护要求,并提出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开发、集约用地及应用先进风电技术等举措,目标是确保项目在2027—2028年建成并网。(199字)
云南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印发《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明确本批共274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18个(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156个(982.935万千瓦)。方案围绕支撑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规范程序、加快落地,明确光伏项目须1年内开工、风电项目1年内核准;二是推动源网荷储融合及绿电制氢等新业态,推广“光伏+”立体开发与火电联营模式;三是强化全周期调度监测与动态管理;四是严守生态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五是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六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源分配与建设过程依法合规。(199字)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6月2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一个光伏新能源项目进行调整处置。该项目为徐水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由河北极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公司系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新能源项目规范管理的最新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徐水区决定取消该项目建设。公示旨在向社会公开拟处置意见,接受监督。此举反映了地方对光伏项目审批与实施的动态监管,强调项目需符合政策导向、资源匹配及实际推进条件等要求。目前该项目尚未建成,处于前期管理阶段即被终止。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公示。该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荒山荒地,由国能昆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4.29亿元,环保投资335.95万元,新建120MW光伏电站及110kV升压站,不包含送出线路。报告全面分析了施工期与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重点管控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及固废,采取洒水抑尘、废水回用、低噪设备、分类处置等措施;运营期聚焦油烟与恶臭控制、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变压器油等危废防渗管理、噪声达标排放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与风险防控。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依法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199字)
5月31日,华能糯扎渡水光一体化基地23个光伏发电项目全面开工,总装机容量达189万千瓦(1.89GW)。该项目依托糯扎渡水电站585万千瓦装机容量和大型水库的灵活调节能力,探索水电与光伏智能互补、绿电集中外送的协同开发模式,旨在打造云南省水光融合清洁能源示范样板。项目分布于澜沧县9个乡镇,占地约34476亩,涵盖小芒令、巴代、大梁子、富角村等多个具体场址。目前现场施工人员超2700人,桩基施工与混凝土浇筑已全面展开,部分示范区同步启动支架及光伏组件安装。全部项目计划于2024年11月实现整体并网发电。
镇康县草山光伏发电项目是华能澜沧江公司在云南投资建设的单体最大光伏项目,总装机590兆瓦,占地约1万亩,总投资26.55亿元。项目分三期推进,自2026年1月开工以来,正全力冲刺年底全容量并网目标,目前已完成大量桩基打孔与基础浇筑,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建设同步就绪。项目坚持生态优先,采用掏挖式成孔等绿色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减少对草山地形与植被的扰动。建设过程中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带动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建成后年均发电量达9.12亿千瓦时,将显著增强地方税收与能源供给能力。作为镇康县“十四五”期间15个集中式光伏项目之一,该项目助力全县形成207万千瓦光伏装机集群,成为推动县域绿色转型与“双碳”目标落地的重要支撑。(198字)
《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关于多用户绿电直连和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政策要求,规范自治区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工商业用户直接供电的开发与管理。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适用对象涵盖算力设施、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国家级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零碳园区、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等八大类负荷主体。文件突出“以荷定源”原则,强化源荷匹配、规划统筹与安全运行,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细化项目申报、投资模式、计量交易、绿电溯源及价格机制等全流程管理要求,推动绿电高效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协同发展。(199字)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于2026年4月至5月就《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该指引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周期管理,涵盖备案、建设、验收、安全监管及部门职责等内容。文件明确划定四类禁止建设场景: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国家AAA级以上景区等法定禁建区域;结构安全性不达标的既有建筑屋顶;以及河道、堤防、水库、排涝站、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区域。同时,指引鼓励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模式,并提倡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步统筹光伏安装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