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5年3月25日前)
县成立“岳西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牵头组织调研摸底,制定方案,召开乡镇、村负责人会议,征求意见。乡镇、村成立相应组织,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产业政策、产业特点,明确责任和任务;组织人员入户摸底调查,对所在村贫困户贫困程度、意愿类别等进行摸底登记,填写项目实施情况摸底表(附件3),贫困户签字,同时发放《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申请》(附件4)。县将根据乡镇、村及贫困户积极程度,分批分步按省定指标予以实施,对积极性高的严格按照申请、审核程序优先安排落实光伏产业扶贫到户项目。
于2015年3月25日前完成各实施类型户的摸底登记工作。
(二)申请、审核、复核阶段。(2015年3月25日—4月15日)
1、农户申请、评议、初选。农户自愿向村提出申请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确定项目实施的初选名单,报乡镇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乡镇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审查初选对象是否为建档贫困户、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附件5),确保拟实施户具备项目建设条件,乡镇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县扶贫办备案。
3、复核。由县扶贫办组织班子成员带队(并邀请中标企业的专业人员参与)分赴试点乡(镇)、村督查检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照相关条件进行逐户复核,确定最终的实施对象并予以公示。
4、建立分户申报档案。村对确定的拟实施户拍摄居住房屋前(有家庭成员)、后、左、右、上(安装光伏板屋顶)5个方位5张电子照片,电子版报乡镇存档并报县扶贫办备案一份,连同贫困户提供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经村、乡镇盖章后,分户整理归档。确保每户申报档案整齐完备。
于2015年4月15日前精准确定光伏扶贫拟实施户及每户安装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