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岳西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等日常工作,县扶贫办牵头负责光伏扶贫到户项目的实施。
乡镇、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项目的实施及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扶贫办牵头负责光伏发电到户项目,统筹协调并负责起草实施方案、部分扶贫项目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调度推进;县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备案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筹措、整合及政府采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县招标局负责招投标工作;县供电公司、小水电集团负责对上相关政策落实衔接、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并网方式选择、并网、调试、供电部门所属资产的日常维护、抄表和补贴资金结算,做好向上级供电部门的协调、争取、安全生产;县委督查办负责督查督办;县监察局负责对项目乡镇实施情况进行效能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负总责,组织乡(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做好实施项目贫困户的选择、公示、群众自筹资金动员与收取、项目推进、施工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理、配合检查验收等。
(三)强化考核考评
把光伏发电扶贫工程作为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产业扶贫到户和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内容。
乡镇、村要科学安排,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推进落实,把这件精准扶贫、惠民增收的实事做实,好事办好。县直帮扶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扶贫工作意见要求,进村入户,支持乡镇、村抓好项目落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