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2015年推进光伏发电应用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5-03-03 10:54:5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2015年推进光伏发电应用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桐乡市2015年推进光伏发电应用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会议精神,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桐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80兆瓦光伏发电建成投运任务,力争完成110兆瓦,实现工业有效投资7亿元。加快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建设,建成一批有较强示范效应、有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二、主要工作

(一)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14年38兆瓦续建项目建设,尽早并网投运。重点推进正泰—巨石、河山光伏示范小镇、洲泉渔光互补等项目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项目投资商要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统筹资金安排,加快施工进度,定期向市光伏办报送项目情况和下阶段施工计划。电网公司要加快配套电网建设,保持与光伏电站同步投运,提高电站并网接入保障能力。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对照前期屋顶资源调查和专项行动方案的应用目标,落实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要以工业园区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大中型商业大厦、市场、公共建筑等为重点,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要结合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优先考虑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三)拓展投资渠道。加强项目招商与对接,积极引进中国电建、正泰、京运通等投资企业来桐投资建设。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自投自用、合资参股等方式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引进政策性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与光伏发电建设企业、镇(工业园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光伏发电特点和融资需求,积极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拓展融资渠道。

(四)加强运维管理。以光伏发电管理系统软件及智能终端等装备为支撑,创新运维外包服务、用电计量及用电设施安全保障服务、第三方监管服务等,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电源监控和运维管理,实现电源统一调控和运营。

(五)带动产业发展。鼓励优先使用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支持光伏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延伸发展智能光伏装备、光伏系统软件、云服务;鼓励企业“走出去”拓展光伏应用市场,做强光伏产业链。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建设是我市节能降耗和加大工业投资的有效抓手,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确保完成2014年结转和2015年新增光伏应用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加强对投资建设单位的服务,确保按计划推进。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市发改局负责做好向上指标争取、项目备案验收等工作;市经信局负责年度计划制订落实,政策修订完善,指导协调光伏项目建设推进和考核管理等工作;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补助;电力部门负责做好接入系统工程公共改造及配套电网建设、加强光伏并网服务;建设局负责光伏建筑一体化工作的推广应用、参与公共建筑屋顶统筹使用;金融部门负责光伏发电投融资模式探索创新;商务局负责大型商超、专业市场屋顶开发利用的指导和协调;机关事务局负责政府办公用房屋顶开发利用的指导和协调;卫生局负责医疗机构房屋屋顶开发利用的指导和协调;教育局负责学校(包括大中院校)房屋屋顶开发利用的指导和协调;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推动光伏发电应用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切实加大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宣传报道力度,普及光伏应用理念和知识,及时报道我市光伏发电建设的进展情况和成功经验,着力营造“运用新能源、推动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健全通报机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月向市光伏办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存在困难及需求,市光伏办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附件:桐乡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任务分解表(单位:MW)

桐乡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任务分解表

桐乡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任务分解表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包头市:1-9月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3.96%来源: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9:20:04

本文为内蒙古包头市2026年1—9月电力运行情况专报。数据显示,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7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2%,其中工业用电占比达93.53%;第二产业中,晶硅产业用电大幅下降28.51%,而钢铁行业用电增长3.91%。发电方面,全市总装机容量达2421.51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54.33%,其中光伏装机392.1万千瓦;1—9月累计发电量600.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1%,但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3.11%,其中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增长3.96%。储能方面,全市已并网储能装机258.3万千瓦,主要为电网侧独立储能。(199字)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湖南省耒阳市东湖圩乡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完成反送电来源:中国能建葛洲坝机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29 15:43:09

湖南省耒阳市东湖圩乡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由葛洲坝机电公司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近日顺利完成反送电,标志着项目进入投产发电冲刺阶段。该项目位于耒阳市东湖圩乡,占地约2540亩,总投资约6亿元,建设内容涵盖光伏阵列(共40个方阵)、35千伏集电线路、11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等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系统调试工作,并配置了初步按5兆瓦/10兆瓦时规划的储能系统。目前电气设备运行稳定,继电保护、智能监控、电能计量等配套系统均满足电网并网技术规范。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1.21877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6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89万吨、二氧化硫19.5吨、氮氧化物21.82吨。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浙江温州市公开征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来源: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14:36:24

温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的新型能源体系。方案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陆上与海上协同、源网协调与技术示范并举,提出到2028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超240万千瓦的目标。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35万千瓦(含海上光伏4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覆盖工业、建筑、农业、交通及公共机构五大领域,分别设定55万、15万、15万、10万和10万千瓦装机目标。方案还强调拓展绿电直连、整县推进、设备更新与组件综合利用等新模式,强化电网消纳能力、技术创新和全过程质量监管,以系统性举措支撑温州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优选启动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09:21:3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8 08:53:05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并于8月12日公示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共确定7个中选项目,总装机规模9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1个,规模4万千瓦,由内蒙古华御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项目名为“华御新能源康巴什4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总规模5万千瓦,中选企业包括鄂尔多斯市康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天耀能源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均位于康巴什区行政区域内,旨在推进当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与分布式能源发展。(199字)

宁夏交投石嘴山市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来源:宁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08-10 09:25:39

宁夏交投在石嘴山市建设的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总投资25.7亿元,是宁夏自治区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装机布局的关键组成部分,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和升压站。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11.2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4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13万吨,有力支撑国家“双碳”战略及区域能源结构优化与生态环保目标。同时,项目为宁夏交投构建企业内部微电网、提升四大业务板块运行效率提供基础条件,并助力其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体系建设和绿色电力市场交易。

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29 09:20:20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总投资19.6亿元!宣威市5个光伏发电项目集中签约落地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10:04:44

7月14日,宣威市人民政府与中煤(宣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西航投(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推动宝山、大田坝、大桥、团结、梅子沟五个光伏发电项目集中落地。项目总装机容量56万千瓦,总投资19.6亿元,建成后年发电量预计达6.7亿千瓦时。依托宣威本地优越的光照条件和可利用的闲置荒山坡地资源,该项目旨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并助力当地新能源产业提质增效。(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