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多晶硅进口数据来看,我国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第58号公告)在维护多晶硅“双反”效果方面并未达到预期。舆论上,国内光伏行业内也借此提出了针对国家出台的这一贸易救济措施的不和谐论调,甚至连国际组织SEMI的专家也公开挑战,但这些言论实属无稽之谈。
首先回顾“58号文”出台的背景。今年1月,我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与反补贴终裁结果,对美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出口企业征收53.6%-59.1%的“双反”税率。但随即,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以规避反倾销税)的多晶硅占我国多晶硅进口总量的比重大幅上升,“双反”措施似乎收效甚微。太阳能级多晶硅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还可以规避一般贸易渠道4%的进口关税,因此加工贸易进口的多晶硅就可以更低的价格在中国市场销售。
从多晶硅进口和光伏电池组件对美国、韩国、欧盟出口对比数据看:大比例的多晶硅以加工贸易方式从这三个国家和地区进口,但鲜有看到对应的电池组件产品返回这些来料国家。因此,有无多晶硅加工贸易政策对促进或削弱光伏产品出口的影响有限。而相关企业则利用加工贸易方式原料进关的免税政策进口多晶硅,但电池、组件产品出口时不原路返回,而是自主销售,甚至按一般贸易出口,获得13-17%的出口退税,两头获利。
正是看到这种情况,8月1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2014年第58号公告《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决定》(58号文),采取贸易救济措施,遏制这种贸易违规行为。同时,考虑到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将以企业为管理单元的联网监管企业的执行延期到2014年12月31日。
出乎意料的是,太阳能级多晶硅大量进口的趋势不仅没有被阻挡,反倒变本加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9月我国多晶硅进口总量为9942吨,环比增加18.7%,再创历史新高。其中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达1698吨,除去不在反倾销范围内的189吨半导体用多晶硅外,其他全部为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国外大型多晶硅出口商为了继续延续对中国的倾销之势,通过加工贸易形式规避“双反”,想方设法赶在9月1日前集中审批。从多家省级光伏行业协会了解到,“58号文”出台后,国外被“双反”的多晶硅巨头与国内光伏厂家签订的许多加工贸易合同的期限超过了58号文的规定2014年12月31日的期限,延续到了2015年以后,这些加工贸易在文件发布后的两周时间里得到省以下的市级商务部门的批准。这显然是在挑战58号文件,挑战海关税收监管。
58号文的本意,是为了巩固多晶硅“双反”的效果,挽救国内多晶硅产业,巩固光伏产业原料基础,使国内光伏产业链更加平衡、健康。由于商务部对韩国主要多晶硅出口企业OCI的双反税率仅2.4%,而与德国主要多晶硅出口企业瓦克则达成了价格承诺协议。因此,将多晶硅加工贸易列禁止类目录这一措施对这两国的多晶硅出口到我国影响不大,而对美国多晶硅出口到我国影响较大,不难理解总部设在美国加州的国际组织SEMI的专家公开在国内官方媒体经济日报网提出质疑。但是,2013年全年从美国进口至中国的多晶硅原料约2万吨,如采取措施后,这一缺口完全可以由国内企业2014年增加的产量来填补。从2013年下半年起,国内主要多晶硅龙头企业恢复、增加产能、产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依据1-10月实际产量统计,预计2014年国内多晶硅企业产量将超过12万吨,比2013年净增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