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济源供电公司履行代开义务,针对居民黄合全自建光伏发电的发电收入,开具了首张电费发票。
据了解,黄合全是济源光伏发电“第一人”,今年4月在自家屋顶建设了一座由40块太阳能电板组成的“家庭电站”,并与济源供电公司签订售电合同,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量消纳方式并网发电。黄合全的家庭光伏发电并网成功,令济源不少人都跃跃欲试。然而发票问题成为困扰居民光伏发电项目结算及供电企业的难题。按照国家财税政策规定,居民光伏发电客户上网结算时,需向供电企业提供结算凭证,即发票,而作为自然人,不具备法人或个人工商业主资格,无法提供发票及增值税发票。
今年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规定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当地供电公司开具普通发票。为减轻发电户办税负担,根据这一文件精神,济源供电公司积极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协商,与其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每月由济源供电公司直接代税务部门开具居民光伏发电结算发票。
“第一张电网代开发票的开局,是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结算业务的一个新开端,相信这一利好消息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个人涉足清洁能源发电。”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