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正式稿重磅出台:国家能源局曾于6月底下发该文件征求意见稿,向各省市能源发改委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征求意见,并于7月8日前完成征求意见。8月4日,国家能源局在浙江省嘉兴市组织召开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交流会,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会上透露,该文件正式稿已经完成修订,不日即可下发。一个月之后的今天,正式稿在中秋前夕重磅出台,政策内容再超市场预期!
强调分布式的战略意义彰显决心,新政仅仅是起点,后续政策值得期待:与征求意见稿不同,正式稿开篇即新提出“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义”,指出了光伏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城乡用能方式方面的重大战略意义;而分布式光伏既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正式稿最后还强硬指出,如电网公司未按照规定接入和收购光伏发电的电量,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战略高度表现出国家推广分布式光伏的坚定决心,给予地方政府、光伏产业从业者、金融机构投资者以极大的信心。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后续配额制、金融支持政策、地方补贴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即将出台,全方位的政策体系有望逐渐形成,分布式前景一片光明。
分布式允许追加配额指标凸显雄心,全年分布式装机超预期空间极大:正式稿的最大超预期的亮点在于明确提出,对各类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受到建设规模指标限制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剂解决或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规模指标。尽管从全国范围来看,市场对于今年完成8GW的分布式目标信心不足,但是在江浙等区域却面临分布式指标供不应求的局面。工业电价高、工业园区多、地方补贴高、光照资源优的局部省市,必将突破配额之限。分布式的星星之火,即将通过以点带面的突破,形成燎原之势。目前全年分布式装机的市场预期仅为4GW,我们判断4GW仅为底线,向下风险极小,向上超预期空间极大!
进一步明确分布式收益兜底呈显细心,分布式商业模式的风险大幅降低:正式稿表述,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着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电网企业负责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申请补贴目录变更。尽管征求意见稿表达了类似的意思,但是正式稿明确表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与“全额上网”二选一,且允许前者变更为后者,实现收益兜底。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这一变更的细则,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原先由于担心商业模式不成熟而观望的开发方,在商业模式风险大幅降低之后,将踊跃加入到分布式开发热潮中。
扩大分布式范畴尽显良苦用心,农业大棚等项目将迅速放量:同征求意见稿一致,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农业大棚、滩涂、鱼塘光伏在东部地区日益受到追捧,与占用紧俏的地面电站备案额度相比,走分布式通道将使项目备案的难度大幅降低。在“自发自用”分布式商业模式成熟之前,能源局扩大分布式范畴,尽显其培育分布式的良苦用心。我们预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光伏项目将迅速放量,堪比火热的西部地面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