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于今日(台湾时间26日)公布反倾销初判结果,从中国销售至美国的相关太阳能产品,主要被课征26.33%至58.87%的反倾销税;而从台湾销售至美国的相产品则被课以27.59%至44.18%的反倾销税。而根据公告,商务部将在2014年12月16日公布反倾销的终判结果。
从本次的初判看来,台湾与中国的税率相差不大,原本冀望可让台湾产品提升竞争力的差别税率并未在本次的判决中出现。EnergyTrend认为,此次初判对于台湾太阳能产业而言是一大挫败,中国业者的转单效应将不再出现,相关业者的未来发展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由于台湾生产的太阳能产品销售至美国要被征超过25%以上的反倾销税,业者无法透过采购或工艺的环节来吸收,为了维持在北美市场的竞争力,相关业者至海外布局的进程将被迫加速。除此之外,美国本地的业者将可借由双反判决提升本身产品在北美市场的竞争实力,而其它地区业者(如东南亚、韩国与日本)将会因为两岸业者面临高额的反倾销税而坐收渔翁之利。
中国反倾销税率一览表
台湾反倾销税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