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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光电协议提前终止 “小散”呼吁彻查

来源:新财富舆情中心发布时间:2014-07-28 09:46:28作者:田文

索比光伏网讯:近期,天龙光电“消息”不断,先是天龙光电大股东筹划逾3个月的“股权转让”刚刚告吹,其自曝于去年“悄悄”签下的巨额订单,也已因客户停产,随时可能变为“坏账”。

现在,天龙光电在7月24日发布的公告中称,原先与*ST超日签订的《合作生产经营协议》将提前终止。

合作因*ST超日破产而终止

天龙光电在发布的公告中称,原先与*ST超日签订的《合作生产经营协议》合作期限为两年,尚有17个月合作期未完成,本次对上海超日合作生产协议提前终止,将不存在17个月租金费用对应收账款的冲减,预计对2014年度的净利润影响为-489.98万元,预计对2015年度的净利润影响为-979.97万元,具体影响结果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根据此前约定,双方将共同分摊合作项中厂房和设备的折旧费,金额为3312万元/年。而根据*ST超日23日公告,双方合作生产经营7个月期间,天龙光电实际应承担的折旧费总计747.25万元。

7月25日,一篇《天龙光电协议提前终止今明两年将损失1500万》的文章称,这一合作的终止不仅会对*ST超日不利,天龙光电恐将也会受到影响。

由于*ST超日处于破产重整期,根据此前约定,双方将共同分摊合作项中厂房和设备的折旧费,金额为3312万元/年。而根据*ST超日23日公告,双方合作生产经营7个月期间,天龙光电实际应承担的折旧费总计747.25万元。

小散呼吁彻查三角局

公司发布补充公告列出了公司在三角局中的具体损失,两年共计1470万元。公告发布后,在7月25日,一篇《天龙光电小散呼吁彻查三角局》的文章称,公司此举遭到了小散的强烈谴责,小散认为天龙光电没有必要为冯氏家族失败的私人投资买单,并呼吁监管机构彻查这起关联交易中的利益输送行为。

实际上,在《起底天龙光电冯氏三角局》的文章发布后,股吧里已经有不少中小股东明确表示了对相关交易和实际控制人的不满。

天龙光电小散钟先生表示:“从整个三角局交易情况来看,投资者有理由相信整个三角交易是冯氏家族一手操办的,天龙光电只是被动地被冯家拉下水,即便投资有损失,这个损失也应该由恒能光电来承担,天龙光电没有替冯氏家族失败的私人投资买单的义务。”

长期关注天龙光电的北京某私募界人士表示,这起三角局中至少有以下几个疑点值得监管机构彻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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