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又有一批风电及光伏项目获自治区发改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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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30日公示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7个光伏发电项目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这批项目全部属于建筑光伏一体化类型,覆盖顺义、经开区、房山、大兴等五个行政区,涵盖光伏车棚、厂房屋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停车场及制药厂分布式光伏等多种应用场景。项目建设单位包括北京车联网新能源、亦庄中和科技、海创英才安居置业等七家企业,总装机规模约7.58兆瓦,单个项目规模在0.5至1.93兆瓦之间。此举系落实《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第一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要求,通过公开征集与专业评估程序遴选形成,旨在推动北京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199字)
京能(武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成功入选云南楚雄“己衣中村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的第一开发候选企业,获得该项目100兆瓦光伏装机容量的开发权。该项目依据楚雄州发改委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的配置公告开展评审,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完成综合评估并形成《评审报告》。公示期自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及书面异议反馈。公示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相关联系方式已一并公布。该结果标志着京能集团在西南地区新能源布局取得实质性进展。
华润电力旗下华润新能源(景洪)有限公司成功中标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2026年度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共获3个光伏项目开发权,总装机容量500MW,包括丁家寨(180MW)、曼庄(200MW)和新发(120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19.7亿元。此举是华润电力在云南新能源布局的重要进展。文章同时梳理了近期云南省多地新能源指标竞配情况:9月下旬至10月初,耿马县、保山市、元江县、永善县、鲁甸县及红河州陆续完成多批次风光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累计规模超4GW,中广核、华能、云南能源集团等多家企业参与并中标。整体反映出云南省正加快推进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建设落地。
河北省发改委于10月19日发布《关于发布2026年河北省部分风电光伏项目竞配清单的通知》,正式公布2026年度首批风光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本次清单共纳入5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08.1万千瓦(即1.081吉瓦),均为纳入省级规划、具备建设条件的集中式风电项目。清单发布标志着河北省2026年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相关项目将依据竞配规则开展后续核准、投资与建设。通知未涉及光伏项目具体规模,所列容量全部为风电装机。该批次项目是河北省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优选投资主体,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改委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1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理。其中116个项目在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1个项目虽已并网但长期无发电量,现场核查确认其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此次清理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对超期未建、建而未用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面向新能源企业公开,接受情况反映。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并网管理质量。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批准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1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这些项目均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修订版)》的技术与管理要求,经审核确认具备核证减排资格。备案后的减排量已通过广东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各项目业主。通知要求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减排量登记、管理等职责,并在执行中及时反馈问题。此举标志着广东省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普惠机制建设,强化可再生能源减排价值认定与转化。(198字)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于2026年8月25日公示了该旗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工作依据国家及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文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由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经评审,内蒙古开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开发苏布尔嘎镇50兆瓦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内蒙古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准在矿区移民安置住房F3-04小区建设0.34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7日,期间相关申报主体可就评审结果提出实名书面质疑,旗能源局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99字)
8月21日,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公示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结果,共推出4个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00兆瓦。所有项目均由华能(巢湖)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公司系中国华能集团下属企业。此次中标标志着华能在云南新能源布局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拓展其在西南地区的清洁能源开发版图。项目位于巧家县,属昭通市下辖的滇东北地区,具备较好的光照资源和土地条件,符合云南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整体规划。目前,相关项目尚处于投资主体确认阶段,后续将进入建设实施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