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风电、光伏发电核准或备案流程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发布时间:2014-07-08 17:13:14

索比光伏网讯:国家下放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权2项,分别是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企业投资接入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网且规模6兆瓦以下风电站项目下放至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核准;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企业投资6兆瓦以下接入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光伏电站项目下放至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国家下放项目权限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行使。

具体实施中,对纳入国家和省总量规模内的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在完成规划、环评、安评、消防、能评等前置性审批后,按照规定分别由省级或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实施备案;对纳入国家和省总量规模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载荷复核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后,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实施备案。

风电站项目核准权由省级或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行使,具体流程参照下图。

原标题:江苏风电、光伏发电核准或备案流程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国电投江苏1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获批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09 10:14:36

国家电投江阴璜土利港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拟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该项目由无锡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4.9亿元,位于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及利港街道多个行政村(社区),采用“水上光伏、水下养殖”的渔光互补模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53.1152MWp,交流侧并网容量130MW,共设52个光伏子系统,使用7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实行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项目原已于2025年7月取得行政审批,计划2026年12月竣工,2025年11月已开工;因建设过程中光伏区部分用地租赁调整导致位置变动,构成重大变动,故按程序重新报批环评。

贵州:下发20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1:59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江苏120MW光伏发电项目签约落地!来源:中节能太阳能华东区 发布时间:2026-08-28 06:22:06

8月20日,江苏省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与中节能太阳能华东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正式落地中节能如皋吴窑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如皋市吴窑镇,采用“水上光伏发电、水下渔业养殖”的复合开发模式,旨在统筹利用闲置坑塘水面资源,在保障清洁能源发电的同时,兼顾水产养殖功能。通过空间立体化利用,项目推动新能源产业与传统农业融合发展,提升土地(水面)综合产出效益。作为重点清洁能源项目,其建设将助力当地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并为区域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高空风电高海拔全流程放飞验证完成,临一云川S4000系统可靠性获充分检验来源:索比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24 15:20:33

近日,北京临一云川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S4000浮空风力发电系统,在西北试验基地成功完成4000米高海拔全流程放飞验证,系全球首次实现该海拔级浮空风电系统升空、驻空、发电测试与平稳回收的全链条工程验证。该系统属其SAWES平流层浮空风电技术路线,采用氦气浮空平台与涵道引射发电技术,具备10千伏至35千伏输出、20年设计寿命及超1吨空中载荷能力。相较前代S2000,S4000在功率、高度、模块化等方面全面升级,将支撑后续5MW级S6000机型研发。项目已突破浮空稳定性、轻量化电机、千米级中压直流输电等关键技术,形成覆盖研发、材料、总装的全国化产业布局。该成果标志着我国高空风电正式迈入工程化与商业化落地新阶段,并为高海拔地区供电、偏远区域用能及低空经济融合应用提供新型清洁能源解决方案。(199字)

华能江苏500MW光伏项目备案!来源: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20 09:44:52

8月18日,华能灌云500MW海上光伏项目(G1-2区)正式完成备案。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依托现有海上风电用海海域建设,规划装机容量500兆瓦,用海面积约700公顷,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7亿千瓦时。作为江苏省首批海上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之一,该工程与同区域已投决待建的G1-1区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已并网运行的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协同布局,共同构成总规模达1200MW的“海上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基地。此举标志着华能在连云港地区规模化开发海上可再生能源迈出关键一步。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8 08:53:05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并于8月12日公示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共确定7个中选项目,总装机规模9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1个,规模4万千瓦,由内蒙古华御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项目名为“华御新能源康巴什4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总规模5万千瓦,中选企业包括鄂尔多斯市康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天耀能源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均位于康巴什区行政区域内,旨在推进当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与分布式能源发展。(199字)

江苏沿海最大渔光互补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前7月发电超3亿千瓦时来源:中国水运网 发布时间:2026-08-17 09:48:13

吕四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江苏沿海规模最大的滩涂光伏工程,总规划装机1.35吉瓦,位于启东吕四渔港西侧潮间带。截至今年7月,项目累计发电3.2亿千瓦时,已突破3亿千瓦时大关。一期400兆瓦工程于2025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占地约5850亩,设121个光伏单元,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复合模式,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9万吨,并通过遮蔽效应抑制藻类、改善养殖环境。南通海事局全程提供专业化水上安全监管与服务,包括组建联合监管小组、研发智能监控平台、开展应急演练与法规宣贯等,切实保障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后续将持续优化机制,支撑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绿色低碳发展。(199字)

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源: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4:24:59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德国风电与光伏发电量首次超过化石燃料发电量来源:能源舆情 发布时间:2026-08-04 08:41:29

2025年,德国风电与光伏发电量达225太瓦时(占总发电量44%),首次超过化石燃料发电量(217太瓦时,占43%),标志着其能源转型(Energiewende)的重要里程碑。这一进展源于二十年来风光装机的持续扩张,也与德国坚定推进弃核、逐步退煤政策密切相关。政府设定目标:2030年陆上风电装机达115吉瓦,可再生能源供电占比达80%;2035年建成基本气候中和的电力系统;2045年实现全经济领域净零排放。为支撑转型,2025年新增风光装机创纪录达20.8吉瓦。当前挑战包括煤电退出(最晚2038年,或提前完成)、燃气电厂作为过渡并计划转向绿氢运行,以及德国选择党等政治力量对转型路径的反对。8月即将发布的退煤时间表评估报告,将成为检验政策执行力的关键节点。(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