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周二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认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光伏产品获得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今日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机电商会认为,美国政府在2011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又一次对同类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明显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违反了公平贸易、自由竞争的原则,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
据悉,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
美国商务部此次反补贴初裁,对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分别征收18.56%和35.21%的反补贴税,对其他中国企业征收26.89%的反补贴税。即本次初裁结果反补贴税幅度较上一次幅度还有所加大。
据了解,美国商务部于今年1月宣布对来自中国大陆的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而此次“双反”调查是继2011年美对华光伏电池“双反”调查后再次由SolarWorld公司挑起的的第二轮“双反”调查。
据悉,美国商务部将于7月底公布反倾销初裁。此前5月21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产业联盟、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亚洲光伏产业协会曾在上海联合发布声明,一致反对美国“双反”。
机电商会今日声称,此次“双反”调查在一些重要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尤其是产品范围认定违反了美国商务部的通常做法。“在中国企业积极进行抗辩并提交了有力证据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搁置对产品范围这一根本性问题的最终决定,仓促做出反补贴初裁。这是一种草率的、不负责任的做法,对中国企业的合理利益造成了不正当的伤害”。
机电商会表示,会进一步要求美国政府,认真听取美国光伏上下游产业意见,以中美经贸大局为重,尽快终止此次不合理的“双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