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数据统计,2013年嘉兴市光伏产品出口澳大利亚1333万美元,同比增长1.67%,涉及企业9家。一旦澳方认为中国光伏产品对其本国产业形成损害,那么将是继美国、欧盟后又一个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的地区。
目前,已在第一时间将消息通知全市相关企业,并组织企业参加省商务厅于3月17日就本案召开的应诉准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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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反倾销与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相关进口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该裁决基于此前一系列调查进程:美国商务部于2025年8月7日发起双反调查;2026年2月24日和4月23日分别发布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同年9月11日作出双反终裁。依据ITC的终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正式颁布针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令和反补贴税令,标志着该案进入征税实施阶段。
受厄尔尼诺气候预警与全国轮流限电政策双重影响,缅甸光伏市场需求短期内急剧攀升,引发价格剧烈波动。2022—2023年售价约30万缅币的400W组件,目前已被主流620W产品取代,单价飙升至80万—90万缅币,较8月初的55万缅币涨幅显著;部分储能蓄电池两天内涨价达200万缅币。市场出现恐慌性抢购,供应商普遍实行“当日报价、次日作废”机制。优质带质保的逆变器及储能电源库存告罄,而质量与售后无保障的杂牌产品大量涌入。分析指出,本轮缺货涨价由民众自发抢装、进口物流延迟、上游制造成本上升及本币汇率波动等多重因素共同驱动。零售商呼吁消费者理性选购,防范劣质产品风险。(199字)
2026年2月,美国First Solar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多家中外光伏企业出口至美国的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侵犯其美国专利(US9130074),请求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ITC于3月正式立案(案号337-TA-1494)。此后数月间,ITC陆续作出多项终裁:批准特斯拉、比亚迪美国公司及Imperial Star等作为第三人参与;因申请人撤回,终止对天合光能(常州)、印度Adani及Mundra Solar等多家被告的调查;同时确认AXITEC旗下三家关联公司为缺席被告。该调查聚焦TOPCon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争端,涉及全球十余家主流光伏制造商,凸显中美在先进光伏技术贸易规则与专利保护方面的持续博弈。(198字)
2026年9月,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NEM)公用事业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5.44TWh,同比增长7%,主要由大型光伏项目驱动。新南威尔士州、昆士兰州和维多利亚州公用光伏月发电量均创历史新高;维多利亚州风电与光伏合计发电量居各州之首(1.52TWh)。光伏电站平均容量系数达35%,风电则呈现区域分化——西澳Flat Rocks项目以55%领先,但全国风电总发电量同比微降86GWh。弃电率方面,光伏降至22%(同比改善),风电稳定在13%;现货电价普遍低迷,仅西澳市场显著走高。同期,多个大型风光储项目完成融资,包括西澳两处风电场及昆士兰、南澳的电池储能项目。全年新增并网容量达9.1GW,投资与装机数据均刷新历史纪录。
美国商务部已对印度、印尼和老挝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作出反倾销(AD)与反补贴(CVD)终裁,认定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可抵消补贴。终裁税率差异显著:印度AD税率为123.04%、CVD税率为126.09%;印尼AD税率为94.36%、CVD税率介于73.2%至173.7%;老挝AD税率为65.43%、CVD税率在82.03%至153.67%之间。该调查始于2025年7月美国光伏制造与贸易联盟(AASMT)提出的“Solar IV”申诉,是继针对中国(Solar I)及柬埔寨等四国(Solar III)系列双反行动后的延续。目前措施尚未生效,须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2026年10月14日作出产业损害终裁;若结果为肯定性,商务部将于11月2日签发税令。与此同时,美方正将调查范围扩展至埃塞俄比亚等地,并同步推进多晶硅进口限制及对韩国光伏产品的新增双反申请。(199字)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于9月17日发布公告,正式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特定光伏组件及层压板所涉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期满复审,并撤销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征税命令。该措施源于RR-2020-001号案件,此前针对中国相关产品实施“双反”关税。此次决定意味着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将停止对上述特定产品继续征收双反税,但不涉及已缴税款是否退还,亦未扩大至其他光伏产品。CITT作为独立准司法机构,负责审理贸易救济案件并就相关事务提供建议。需注意,此举仅终止既有措施,未启动新调查。尽管政策调整可能为中国光伏企业拓展加拿大市场创造条件,但实际出口增长仍受当地需求、产品认证、供应链布局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制约。
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对来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征收高额反倾销与反补贴关税,认定这些国家生产商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不公平政府补贴。具体税率方面,三国反倾销税率分别为123.04%、94.36%和65.43%;反补贴税率则分别为126.09%、73.2%–173.7%和82.03%–153.67%。该调查由美国太阳能制造与贸易联盟发起,成员包括First Solar、韩华Qcells等本土企业。联盟称此举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下一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0月14日裁定进口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若认定成立,商务部预计11月发布最终征税命令。此案延续了自2012年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启动的长期贸易争端,反映了美国为遏制产能转移、保护本土制造业所采取的持续性贸易措施。(199字)
本文介绍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企业EPC Renewables与斐济能源有限公司(EFL)合作推进的Yaqara光伏储能项目。该项目总规模为142MW光伏发电装机与240MWh电池储能系统,分两期建设,由西班牙Grupo Cobra承担EPC工程。项目将以长期购电协议向EFL供电,旨在显著提升斐济本地可再生电力供应能力,降低对进口柴油发电的依赖,并增强电网稳定性与调度灵活性。建成后,斐济光伏装机容量将从当前的11MW增至约153MW,增长近13倍,占全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比重大幅上升。项目还配套规划区域经济开发,涵盖住宅、旅游、商业及基础设施,并承诺创造约200个本地就业岗位,联合多家机构开展清洁能源领域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可持续发展。
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署(ARENA)宣布投入最高1.056亿澳元,资助20个光伏研发项目,这是其迄今规模最大的单笔光伏研发投资。项目聚焦两大方向:一是提升电池与组件性能,包括基于TOPCon的背接触晶硅电池、钙钛矿/硅叠层电池等新技术,目标是实现超28%的电池效率和30%的叠层转换效率,并推动中试制造;二是降低平衡系统(BoS)及运营维护(O&M)成本,涵盖轻量化双面层压系统、AI驱动的可靠性优化、智能运维平台等。该计划旨在支撑澳大利亚2030年光伏发展目标:大型电站安装成本降至0.30澳元/W、组件效率达20%、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低于20澳元/MWh。资金由原6000万澳元追加而来,覆盖从材料研发到电站全生命周期的创新链条。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汤斯维尔市正推进一项总投资78亿澳元的Northern Quartz Campus多晶硅项目,由Quinbrook基础设施合伙公司旗下Solquartz主导,选址于Lansdown生态工业园区。该项目旨在打造澳大利亚首个从石英砂到高纯度多晶硅的一体化制造基地,产品将用于光伏、半导体等先进制造业。目前,Quinbrook已获市议会用地有条件批准,并与汤斯维尔市议会签署谅解备忘录,为2026年底前正式签署项目开发与基础设施协议铺路,明确双方在基础设施建设及出资方面的责任分工。项目预计在建设与运营阶段共创造最多1,200个就业岗位,目标于2030年实现商业运营。此外,同址布局的Supernode North长时储能项目也将同步推进,以支撑园区高能耗制造需求并提升电网容量。(199字)
澳大利亚政府拟于2027年初立法确立全国性AI数据中心能源标准,核心要求是新建大型AI数据中心的电力消耗须100%由新增可再生能源覆盖。为此,运营商须通过2025年11月启动的可再生能源原产地保证(REGO)计划获取数字证书,证明其用电与新投产的清洁能源项目严格匹配。框架还规定:数据中心须全额承担输电建设成本(遵循“谁发起谁付费”原则),具备“可靠电力”保障能力,并在电网承压时主动调降功耗;同时鼓励与现有清洁能源设施共址建设以提升效率。政策旨在平衡AI产业扩张与电网稳定、减排目标及民生电价安全,明确禁止各州以牺牲国家统一标准为代价吸引投资。据预测,数据中心用电占比将从当前2%升至2050年的10%,相关投资储备已超1500亿澳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