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自2014年起对光伏发电实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程,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赣能综字〔2014〕14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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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拟支持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及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相关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12月15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指利用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阿拉善盟能源局2025年12月15日附件:阿拉善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docx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5〕110号),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经申报、评审和公示,现下达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共23个项目、总规模335万千瓦
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各市能源局要牵头协调推进项目联合送出工程的建设。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转让。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项目平稳有序实施,推动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山西省能源局2025年12月15日附件: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清单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其他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发电量的50%,不满足比例要求的项目,次年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分布式光伏所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受当地可开放容量限制。
2025年10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5358个,其中风电项目18个,光伏发电项目5336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9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31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4个。
11月1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管理、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管理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其上网电量全额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11月12,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截止到2025年9月底,山东以9172.8万千瓦、江苏8611.5万千瓦、河北8152.1万千瓦、新疆7996.0万千瓦位列光伏累计并网容量前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