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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光伏渗透率超90%,夏季正午光伏出力高峰引发频繁电压波动,威胁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为此,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创新构建“线路—台区—用户”三级联动电压治理体系:在线路侧部署全自动智能调压器,台区侧应用新型有载调压变压器,用户侧配置低压电能质量综合治理装置,分别实现电压无级调节、三相负荷平衡、功率因数优化及谐波抑制。该方案强调多层级、多原理装置协同,以系统性思维统筹不同电压等级与调节功能,在最小投入下提升治理效能。作为国家电网浙江电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实践,该试点有望为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场景下的双向重载、电压越限等共性难题提供可复制的解决方案。
本文聚焦中国光伏行业面临的“硬着陆”危机,指出2026年新增装机同比暴跌(5月跌91%、上半年跌66%),根源在于“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节奏过快,叠加电网消纳压力与产能严重过剩,导致央国企投资意愿冻结。文章剖析了三重代价:新能源发展正向循环中断、全产业链失血抑制研发、低价出口反哺海外竞争对手崛起。核心症结之一是集中式市场普遍存在的“阴阳合同”,造成价格信号失真与劣币驱逐良币。对比储能行业通过行业协同促成“114号文”建立容量电价保底机制的成功经验,文章呼吁光伏行业主动协商,提出三大对策:设立过渡期收益保底机制、建立采购价格穿透核查以杜绝阴阳合同、实施集中式与分布式分类管理。全文强调,唯有推动“有配套的市场化”,而非单边放开风险,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199字)
本文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吉臻撰写,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核心要求,系统阐述了我国电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方向与实施路径。文章指出,“十五五”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须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多能并举、协同转型。核心任务包括:加快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的电力供给格局,推动其在装机与发电量上均成为“双主体”;分类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多场景开发与消纳,强化跨区外送与就地利用协同;科学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光热、生物质等多元清洁能源;同步推进煤电结构优化与节能降碳改造,兼顾兜底保障与深度减排,并探索煤电与新能源融合、零碳燃料掺烧及CCUS等前沿技术路径,全面支撑绿色低碳电力供给体系加快形成。(199字)
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于2026年7月发布通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费用标准与电价政策,旨在落实国家关于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就地开发和高效利用的要求。文件界定适用项目为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产业园等通过新能源专线供电的系统,要求其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总可用发电量的60%、总用电量的30%(2030年起提升至35%)。政策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原则,规定项目需按容量缴纳输配电费,并区分用网电量与自发自用电量承担相应费用;其中,用网电量承担上网电价、系统运行费等,自发自用电量仅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同时,对存量项目设置过渡期,允许容量备份项目选择原有两部制计费方式。
2024年上半年,东北电网新能源发电量达1206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超35%,居全国区域电网首位;新能源最大发电电力达5167万千瓦,占总发电电力和用电电力比例分别达68%和73.9%,均创历史新高。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国网东北分部牵头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滚动研判消纳形势,优化水电水库调度、安排核电机组调峰、充分调用抽蓄与储能资源,并通过省间现货、中长期交易及互济机制扩大外送与区内调节能力。年初以来,新增1248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并网,总装机达1.4亿千瓦,占比突破50%,在装机快速增长背景下,新能源利用率保持高位稳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张掖市出台《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促进消纳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2000万千瓦,基本建成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方案以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为核心,通过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绿色化工”“新能源+绿色算力”及多领域融合四大方向,构建“以绿电引产业、以产业促消纳”的良性循环。重点包括:依托绿电优势发展硅基材料、凹凸棒石等高端新材料;贯通“绿电—绿氢—化工”产业链,推进氢氨醇一体化、绿色甲醇等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算力集群城市,建设智算中心并探索绿电直供与算电协同;同步拓展新能源在乡村振兴、绿色交通、建筑光伏、康养旅游等场景应用。配套强化负荷落地、储能调节、电网升级等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就地消纳能力与非电利用水平。(198字)
本文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正式公布《2026年云南省绿电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清单》,旨在通过绿电制氢(含绿氢衍生的绿氨、绿醇)推动绿色电力就地消纳与氢能产业试点发展。通知明确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要素保障,要求各地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完成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提升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二是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强调动态跟踪进度、督促整改滞后项目,并严格规范核准备案及规划、土地、安全、环保等建设前置手续,要求定期通过云南省数字能源平台更新进展;三是统筹后续项目储备,鼓励各地挖掘绿氢应用场景,提前谋划新一批示范项目。全文体现云南省以示范项目为抓手,系统推进绿电—绿氢产业协同发展的政策路径。
本文介绍了四川省发改委发布的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该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政策明确“就近消纳项目”定义:指电源、负荷、储能整体接入公共电网、物理与安全责任界面清晰、以新能源为主电源的项目,要求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提至35%)。价格机制遵循“谁受益、谁负担”原则,项目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下网电量免缴系统备用费;使用公共电网时需缴纳系统运行费及三项价差费用,自发自用电量暂免政策性交叉补贴损益。平均负荷率暂定为45.93%,由电网企业每年核定公布。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初期可“报量不报价”,用电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
新疆昌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于25日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13.125亿元,新建一座750千伏变电站及56.8公里配套线路,计划2028年投运。该工程是服务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的关键基础设施,旨在补齐昌吉北部戈壁荒漠区域电网短板,打通光伏电力汇集与外送通道。当地光照资源丰富,规划光伏装机达2000万千瓦,工程投运后可支撑1000万至1200万千瓦新能源接入与消纳。项目同时兼顾昌吉市区、呼图壁县和五家渠市中长期用电负荷增长需求。作为新疆2026年统筹推进的35项超高压、特高压电网工程之一,该工程将强化骨干网架,优化能源配置,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双碳”目标实现。(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