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初裁,初步认定美国国内产业因进口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而遭受实质损害。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17日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将组织协调中国光伏业界和相关企业继续做好有关产业损害、倾销、补贴等问题的法律抗辩工作,维护中方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11月,美方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至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的双反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美方于2014年1月23日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硅光伏产品。
该负责人强调,中方再次敦促美方,遵守法律和规则,客观公正审慎处理调查案件,防止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中美间光伏产品贸易磋商的大门始终向美方敞开,希望美方与中方进行坦诚对话和磋商,妥善解决贸易争端,实现两国光伏产业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