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大利亚“新快网”1月17日报道,两所澳大利亚太阳能电板公司——P & N有限公司和P & N NSW 有限公司,因谎称在中国出产的产品为澳大利亚制造,而被澳联邦法庭(Federal Court)罚款合共12.5万澳元(约合67万人民币)。
澳联邦法庭称,P & N有限公司、P & N NSW 有限公司及WEMA有限公司谎称它们的太阳能电板是澳大利亚制造的产品。实际上,这些产品“均产自中国”。 此外,P&N有限公司及 P&N NSW有限公司在YouTube上公布了推荐视频,但出现在视频中的顾客并非真实顾客。WEMA有限公司在官网上刊登的推荐书亦非出自真实顾客之手。
澳大利亚的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17日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凭证声明,例如原产地证明,是企业的一个重要营销工具。消费者往往愿意花多一点钱购买澳大利亚出产的商品。
据了解,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期间,这些存在误导性的宣传材料在澳大利亚网络、报章及电视上广泛流传,于是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向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报告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