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市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
来源:财政部网站发布时间:2014-01-09 14:42:42 一是支持建设模式多样化。企业(居民)提出建设申请,通过后由企业(居民)或委托第三方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给予电量补贴;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有建设意愿的企业(居民)协商达成协议,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享受政府电量补贴,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约定的投资回收期后将产权无偿移交企业(居民)。
二是实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市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一补五年。
三是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安装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原则上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25年以上。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01/09/47558.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