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相关主管机关如采取新措施将对我国光伏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美国在台湾留下了一个漏洞,中国公司可以利用这个漏洞,在不缴纳关税的情况下潜入美国市场,台湾也从中获益不少,”咨询公司Raymond James的分析师帕维尔-莫尔恰诺夫说。“他们向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公司额外收取的区区几美分,比缴纳关税便宜多了。”他还说,倘若缴纳关税,每瓦的成本会增加大约20美分(约合1.23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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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已对印度、印尼和老挝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作出反倾销(AD)与反补贴(CVD)终裁,认定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可抵消补贴。终裁税率差异显著:印度AD税率为123.04%、CVD税率为126.09%;印尼AD税率为94.36%、CVD税率介于73.2%至173.7%;老挝AD税率为65.43%、CVD税率在82.03%至153.67%之间。该调查始于2025年7月美国光伏制造与贸易联盟(AASMT)提出的“Solar IV”申诉,是继针对中国(Solar I)及柬埔寨等四国(Solar III)系列双反行动后的延续。目前措施尚未生效,须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2026年10月14日作出产业损害终裁;若结果为肯定性,商务部将于11月2日签发税令。与此同时,美方正将调查范围扩展至埃塞俄比亚等地,并同步推进多晶硅进口限制及对韩国光伏产品的新增双反申请。(199字)
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对来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征收高额反倾销与反补贴关税,认定这些国家生产商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不公平政府补贴。具体税率方面,三国反倾销税率分别为123.04%、94.36%和65.43%;反补贴税率则分别为126.09%、73.2%–173.7%和82.03%–153.67%。该调查由美国太阳能制造与贸易联盟发起,成员包括First Solar、韩华Qcells等本土企业。联盟称此举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下一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0月14日裁定进口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若认定成立,商务部预计11月发布最终征税命令。此案延续了自2012年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启动的长期贸易争端,反映了美国为遏制产能转移、保护本土制造业所采取的持续性贸易措施。(199字)
印度光伏企业Waaree Energies正加速拓展其全球制造布局。公司计划投资3700万美元升级美国亚利桑那州组件工厂,新增600MW高效组件产能,使其总产能由1GW提升至1.6GW;叠加得州3.2GW产能,其在美组件总产能将达4.8GW,向2027年5GW目标迈进。与此同时,为优化国内产能结构,Waaree决定将印度Tumb(1GW)和Nandigram(1.11GW)两座工厂的设备整体迁移至古吉拉特邦Chikhli工厂,预计2026年底前完成。此外,旗下子公司Waaree Transpower将投资约19.2亿印度卢比,在Chikhli建设一座500MVA、400kV变压器工厂,覆盖132–400kV电压等级,计划2027年4月投产,以增强电力基础设施配套能力。(199字)
美国商务部于2026年7月13日应第一太阳能公司、韩华等八家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发起全国性反规避调查。调查核心在于审查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规避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行为,具体聚焦两类情形:一是使用中国制造零部件在埃塞俄比亚完成电池及组件组装后直接出口至美国;二是先在埃塞俄比亚用中国零部件组装电池,再将半成品运至越南,利用额外中国投入品完成组件组装并从越南出口至美国。该案对应美国对华光伏双反案号分别为A-570-979(反倾销)和C-570-980(反补贴)。利害关系方可通过美国商务部官网获取案件信息并参与程序。
美国于2026年7月13日应八家本土光伏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发起反规避调查。调查聚焦两类涉嫌规避行为:一是中国生产的零部件在埃塞俄比亚完成电池及组件组装后直接出口至美国;二是中国零部件先在埃塞俄比亚组装成电池,再出口至越南完成组件组装,最终经越南输美。该案涵盖多个海关编码项下产品。此次调查建立在长期贸易救济措施基础上:美国自2011年起对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2012年作出终裁,并分别于2017–2018年及2024年完成两次日落复审,均维持原有税令。本次反规避调查旨在审查相关第三国加工路径是否实质规避现行关税措施。
美国特朗普政府正拟出台一项针对中国光伏逆变器的进口禁令,理由是担忧此类设备可能被用于干扰或破坏美国电力系统安全。该禁令由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牵头起草,拟限制新型外国逆变器型号的进口,最早或于年内公布。此举部分受到欧盟委员会此前禁止中国制造逆变器参与其公共资助能源项目的影响,促使美方重启相关审查。不过,多名知情人士指出,该提案尚处草案阶段,存在被修改甚至搁置的可能。目前,FCC与白宫均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中国驻美使馆则回应称,反对将国家安全概念泛化,主张美方应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198字)
本文介绍了美国对中国及中国台湾地区晶体硅光伏产品维持“双反”(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最新进展。2025年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认定取消现行措施可能导致美国国内产业遭受持续或再度实质性损害,决定继续实施相关关税,有效期或将延长5年。该措施始于2014年美方应诉企业申请发起调查,2015年正式征税,并于2020年完成第一次日落复审后延续。面对长期高压壁垒,中国光伏企业尝试多种迂回方式拓展美国市场,但收效甚微。与此同时,中方已启动反制:商务部于2026年3月27日对美国限制绿色产品贸易等做法发起贸易壁垒调查,初步认定其部分措施涉嫌违反WTO规则及中美共同遵守的经贸协定。
博威尔特(北卡)在美国具备3GW太阳能组件的生产能力。博威尔特(北卡)于2024年1月成立,其核心资产为年产3GW的太阳能组件生产线,该生产线预计于2025年下半年正式投产并对外销售。考虑到上述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美国相关资产的持续运营、合规安排以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秉持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应对外部政策环境变化的理念,决定出售这部分资产。
美国商务部在完成加急日落复审后作出最终裁定,决定继续对来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进口产品征收现有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回顾历史,美国商务部于2015年2月首次对上述两个地区的光伏进口产品发布了AD/CVD税令,并于2025年8月启动了针对这些税令的第二次日落复审。
2025年8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法案规定:“该法案规定,自法案生效之日起,本州暂停新建和现有太阳能项目的建设。自然资源部应制定有关太阳能项目建设、选址和运营的环境规则。该暂停令将于2027年12月31日结束。但是,如果自然资源部在此日期前未制定相关规则,则暂停令将继续有效,直至相关规则制定完毕。”如果通过,该法案将直接冲击密苏里州的太阳能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