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2013年7月2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第一批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供应商目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以自产产品为主,并可提供成套产品型号和规格、保修期限,联系方式等。企业作为供货商可在江西省各地设立代理商,并能提供一站式服务能力,代理商由各市发改委(能源局)发布。
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的申请主体分个人和企业两种,个人指具备在自有住宅屋顶装设光伏电站条件的居民,企业指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居民住宅屋顶装设光伏电站并向居民提供电力的企业法人。个人申请项目采取个人自建模式,只限于在申请人本人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的项目。申请条件包括:建筑物产权明晰、屋顶承载能力满足要求(原则上每平方米应承载50公斤,一般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顶应具备承载条件)、电网具备接纳条件等。采用居民个人自建模式的,由居民本人,或居民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向县级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专业人员现场检查后,再确定相关屋顶是否具备建设条件。
据介绍,对于采取自建模式的项目,需要由居民个人自主选择供应商或代理服务商。居民选择供应商或者代理商的产品时,必须提供安装、调试、并网和售后等一站式服务,产品报价应包含所有服务费,签订合同前,要充分向居民告知产品信息和提示相关风险。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申请人可向县发改委提出补助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项目直接向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提出补助申请。
通知还指出,目前,成套光伏发电产品单价每瓦8-10元,例如,建设3千瓦光伏项目投资约2.4-3万元,居民和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应充分考虑产品性能、质量、服务等因素,供应商不能为吸引用户片面压低价格,牺牲产品性能。
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将按照每户最大不超过5千瓦、平均3千瓦的装机水平,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一期工程建设1000至2000户,力争3年内建设1万户。列入该工程的项目将享受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峰瓦,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峰瓦。
供应商应严格按产品认证标准和性能提供保险期承诺,组件、逆变器主要部件原则上不少于5年,鼓励供应商作更长时间保修承诺,保证光伏产品每瓦发电量不低于当地品均水平。如出现不符可向当地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