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
现将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第二批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尽快做好并网验收等相关事宜,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通过验收的补贴项目和人员名单,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
附件: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第二批建设计划
抄送: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5年8月11日印发
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第二批建设计划




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
现将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第二批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尽快做好并网验收等相关事宜,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通过验收的补贴项目和人员名单,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
附件: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第二批建设计划
抄送: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5年8月11日印发
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第二批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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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8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该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对原定重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优化:共新增调入项目17项,调出项目13项,并对5个项目的内容或实施安排作出调整。其中,涉及5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风光项目,凸显全省加快清洁能源布局的阶段性部署。调整工作严格依据《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272号)执行,要求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及有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与服务保障,确保全年重点建设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198字)
贵州省能源局于9月29日下达2026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共涉及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43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个(纳雍县寨乐苗箐光伏电站),装机10万千瓦;风电项目19个,合计133万千瓦。通知明确项目核准与备案时限:所有风电项目须在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在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加快前期工作,严格按期推进核准(备案)和建设实施,以落实国家及省级新能源发展政策。(199字)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本文介绍了大唐国际丹巴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就甘孜州丹巴县巴底光伏发电项目示范方阵,发布异质结光伏组件采购公告的情况。公告于2026年9月6日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拟采购571.5块2000V及1500V规格的异质结双玻双面单晶光伏组件,用于该示范方阵建设。采购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由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代理执行,首轮应答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7时,报价有效期延至2026年12月12日。采购要求供应商按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具体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附件表格,付款方式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198字)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北京市发改委于8月7日就《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周。文件强调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支持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建设废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并鼓励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设施。为强化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市级重大产业项目,享受长期用地支持;环评、安评、消防等审批流程将优化提速。政策还提供资金支持: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最高30%的工程投资补助,并协助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此外,鼓励电池生产及回收企业使用绿电,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按实际交易电量给予奖励。
镇康县草山光伏发电项目是华能澜沧江公司在云南投资建设的单体最大光伏项目,总装机590兆瓦,占地约1万亩,总投资26.55亿元。项目分三期推进,自2026年1月开工以来,正全力冲刺年底全容量并网目标,目前已完成大量桩基打孔与基础浇筑,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建设同步就绪。项目坚持生态优先,采用掏挖式成孔等绿色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减少对草山地形与植被的扰动。建设过程中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带动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建成后年均发电量达9.12亿千瓦时,将显著增强地方税收与能源供给能力。作为镇康县“十四五”期间15个集中式光伏项目之一,该项目助力全县形成207万千瓦光伏装机集群,成为推动县域绿色转型与“双碳”目标落地的重要支撑。(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