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宣布,收到其中一名设备供应商通知,指已就公司一家全资附属太仓协鑫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通知,就双方於2011年订立的总合同价值约18亿元由太仓协鑫向申请人购买若干硅片生产设备之买卖协议所产生的争议提出仲裁。
申请人声称,除其他事项外,太仓协鑫违反协议,没有履行其义务根据协议购买部分数目的设备并按协议支付全部款项,并就指称违反协议寻求,赔偿及或补救,连同利息及费用。通知并没有说明实际的索偿金额。
太仓协鑫已就争议寻求法律意见并将对索偿积极抗辩及采取一切适当步骤对申请人的指称就其立场作抗辩。公司相信争议的结果将不会对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