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其公告,第一类项目应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第三类项目的要求则与第二类项目相同,要求海润光伏8个月内取得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的核准批文。
这就意味着,除了20MW的已经取得了当地发改委的核准批文具备开工条件以外,其余479MW的电站项目都还未取得当地发改委的核准批文,并不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前期工作函指的是路条,相当于准生证,而有了(核准)批文才可以上户口。”浙江光伏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21世纪网。
据了解,在光伏电站开发中,路条、核准批文、及时并网是三个决定性的条件,关乎着一个项目的成败。
“现在,敢拿了路条就未核准先建的企业越来越少。拿不到核准就无法并网,投资等于打了水漂。这两年随着大量投资者涌入西部以及长期存在的并网问题,地方政府的路条发放已越收越紧,而且越来越倾向于国企和发电企业。”上述光伏运营商表示。
据其介绍,去年我国光伏电站EPC企业总装机量排名第一的中电投也才320MW,海润光伏的499MW规模还是有些大。
“这些电站都属于大型电站,现在国家的政策更侧重于分布式光伏电站。”而一旦国家政策有变,42亿的订单或将成为泡影。
对此风险,海润光伏在其发布的补充公告中也表示,“项目所在地发改委有可能不予以核准。”
顺风光电则在其公告中也表明此协议为“潜在收购”、“可能继续或可能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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