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接近海润光伏的业内人士对21世纪网表示,“一个可能是,二者在合作细节上还未谈好,协议里(海润光伏)的一个项目公司在国开行还有1.5亿的贷款,这笔钱海润希望顺风能垫付上,但顺风只同意了8000多万。”
9成多项目无核准批文
根据二者签订的框架协议,499MW的电站项目被分为了三类,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
第一类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省级发改委核准批文和入网许可且已签订EPC合同并在建设中的项目共20MW;第二类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且已成立项目公司的待建项目共210MW;第三类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但尚未成立项目公司的项目共269MW。
前两类项目共涉及规模230MW,将采取顺风投资逐步收购包括酒泉、兴和县察尔湖、精河、吐鲁番海鑫、柯坪、岳普湖等6个项目公司95%的股权的形式来完成。
在股权交割后,海润光伏负责并确保协议签署后六个月之内完成第二类项目中不少于60%项目的后续开发工作,全部第二类合作项目的后续开发工作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八个月内完成,即取得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的核准批文,使项目达到开工状态。
第三类269MW项目,海润光伏应负责每一个项目的后续开发工作,直至取得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的核准批文,使项目达到开工状态。
在海润光伏的公告中,仅对第二类项目合作做了时间上的承诺。但顺风光电则对三类项目都做出了时间上的框定。
下一页>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