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5月9日公布,2013年4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2.4%;食品价格上涨4.0%,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2.9%。
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4%。
此前,最新一期财新调查显示,各机构经济学家对4月CPI同比涨幅的预测均值为2.3%。
附:国家统计局发布全文
2013年4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2.4%;食品价格上涨4.0%,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2.9%。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4%。
4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上涨0.4%,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3%。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4月,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33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5.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0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5.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6.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5.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油脂价格上涨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上涨0.8%。其中,酒类价格上涨1.2%,烟草价格上涨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