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弛的美神:亚洲国家,由政府主导的科技产业,很少有成功的,尤其中国。在中国,由政府主导、垄断的烟草产业繁荣昌盛,但如果允许外国公司进入中国,以市场的规则行事,中国烟草一样溃不成军。
-孙兆彬-: 不尊重知识,不尊重行业发展规律,轻视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积累。信奉制度优越性,集中力量能办大事,热衷于大跨越式地发展。 最终得到的是现实的冷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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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正式实施FER X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总规模达37.15GW,有效期至2030年底。该计划由环境与能源安全部(MASE)主导,获欧盟委员会批准,配套230亿欧元资金。其中光伏项目配额为10GW,分两类实施:1MW以下项目可直接申请补贴;1MW以上须参与GSE组织的竞争性招标,参考电价为80欧元/MWh,上下限分别为95和65欧元/MWh,并对石棉屋顶替换、漂浮式等特定类型项目提供价格上浮激励。针对大型光伏项目,计划依据欧盟《净零工业法案》(NZIA)设定了供应链韧性等准入要求,每年至少30%的竞标容量专用于符合NZIA标准的项目,中标方须在36个月内投运,逾期将面临价格下调或资格取消。此前已开展两轮过渡性拍卖,累计分配约8.73GW光伏容量。
西班牙生态转型与人口挑战部(MITECO)依据第二轮RENOINN计划,拨款4.3344亿欧元支持524个创新型可再生能源与储能融合项目,资金源自国家复苏与韧性计划(PRTR)。项目类型包括农业光伏、漂浮式光伏、基础设施融合型项目、集体自发自用系统及可再生热泵,均须配置储能。其中,农业光伏获资最多——118个项目获得2.34亿欧元,重点支持谷物、橄榄和水果种植区的高架光伏系统;漂浮式光伏、基础设施融合、集体自发自用及热泵项目分别获资3710万、6540万、4570万和5100万欧元。全部项目预计新增1225.66MW发电容量(以光伏为主)和2320.72MWh储能容量,后者达首轮计划的8倍,并惠及超9000名弱势消费者,所有项目须符合“不造成重大环境损害”原则。
德国联邦内阁批准《可再生能源法》(EEG)修正草案,拟自2027年起逐步取消25kW以下新建户用屋顶光伏系统的永久固定上网电价(FIT)补贴,转而全面推行直接售电模式,并将政策支持重心转向公用事业规模光伏及陆上风电项目。草案保留现有已装机项目的补贴,同时引入年度弹性拍卖机制(共4GW,含0.5GW公用事业光伏),以匹配电网容量、降低再调度成本,并支撑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80%的目标。尽管政府强调改革提升市场导向与成本效率,但光伏行业普遍担忧此举将削弱投资确定性、减缓分布式光伏发展,并对产业链就业与技术可行性构成挑战。
本文针对光伏行业严重内卷、产能结构性过剩与价值错位问题,提出构建“一个体系、三层价值”的多维价值评价框架。核心观点是:摒弃简单限产、行政干预或垄断调节等路径,转而以“执中守度”的治理逻辑,建立可量化、可核验、可兑现的市场化价值回报体系。该体系将光伏企业价值划分为相互独立、互不抵消的三个维度——市场化经济价值(聚焦单位合格产出与全生命周期发电收益)、外部公共价值(涵盖低碳环保、电网友好、超额安全可靠及产业生态四类正外部性贡献)、前瞻创新价值(设立容错验证通道,支持新技术小场景示范与动态评估)。文章强调政府应坚守“三不”原则:不预设技术路线、不直接管控产能数量、不搞静态固化认定,并明确区分法定合规底线与增值价值激励。通过重构核算口径(如以“合格产出”替代名义产量、“简化LCOE”替代初始成本)、开展多晶硅能耗联动与央企全生命周期采购试点,推动优质技术、优质企业自然胜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199字)
本文剖析了当前光伏行业深度内卷的根源与出路,指出其本质是典型的“集体行动困境”:企业、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各自理性决策(如扩产、招商、续贷),却导致全行业价格战、利润坍塌与创新萎缩。文章回顾行业从“熟人社会”协作到“大都会式”无序扩张的转变,强调碳中和目标加速产业规模跃升后,原有自发治理机制失效。作者主张政府必须作为“强力第三方”介入,不是直接干预经营,而是构建规则体系——包括设定动态产能运行指标、提高能效与碳排放等准入门槛、统筹能源消纳与产业政策,并推动光伏从市场化制造向国家主导的能源基础设施转型。文章进一步将光伏困境延伸至汽车、锂电等中国优势产业,呼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依托,探索新型产业治理路径,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国家战略目标协同。(198字)
《鄂尔多斯盆地东部区域煤层气增储上产行动方案(2026—2030年)》由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印发,旨在加快该区域煤层气勘探开发,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方案明确“十五五”期间发展目标:到2030年,探明地质储量较“十四五”末增加超6000亿立方米,产量达180亿立方米,其中深层煤层气占比超88%。方案围绕资源勘探、产能建设、科技攻关、配套保障四大任务展开:分类推进重点、积极和潜力区块勘探;梯次实施扩产、接续建产与老区稳产;强化成藏机理、节水开发等技术攻关及标准体系建设;并从管输、矿权、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加强支撑,特别提出支持企业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系统,以保障电力供应。
彭阳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公示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价格,标志着该县历时一年的光伏电站“收储”工作进入最终阶段。本次收购对象为2025年由社会企业投资、在白阳镇等12个乡镇农村公共机构屋顶建设并已于2025年6月1日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容量7731.74千瓦,审定收购金额约2072.33万元,未超出10兆瓦总量控制上限。收购依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彭政办发〔2026〕12号),由县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核定实际收购量。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至10日,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
7月6日,中国广核集团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签署“十五五”时期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和“三个定位”建设目标,明确深化绿色能源领域合作:中广核将依托央企优势,加大在滇投资力度,重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国际能源合作、医疗康养、“光伏+农业”、绿电直连、算电协同及乡村振兴等项目落地;同时加快“绿电+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云南省表示将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中广核在滇发展。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将在绿色低碳转型与区域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方面展开系统性、长期性合作。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岳普湖县发改委紧急公告:澄清“50万千瓦光伏项目”无政府集资授权,严正声明国合骏颐公司擅自以项目名义拟开展的集资行为与政府无关,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并提示公众警惕非法集资。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于2026年6月17日启动总额5.57亿澳元的家庭节能计划,核心是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最高1.5万澳元、期限最长10年的无息贷款,用于安装屋顶光伏系统、家用储能电池及其它节能改造。申请者需满足家庭应税收入不超21万澳元等条件,预计覆盖超3.2万户家庭。作为该州2035年前实现100万户“光伏+储能”目标的关键举措,计划还设专项补贴:2026年下半年起,年收入不超8万澳元或持优惠卡者可申领最高4000澳元补贴(另拨款7700万澳元);租户获房东同意后亦可申请。政府建议优先申领补贴,再以贷款补足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