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最近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新闻专题">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其中的重点是:
1. 对分布式发电和大型地面电站发电的补贴方式和电价进行了区分;
2. 分布式发电自发自用部分电价补贴为0.35元/千瓦时,并入电网的电量部分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进行收购;
3. 针对大型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意见稿》针对四类地区给出了四个不同的上网电价:
Ⅰ类资源区:0.75元/千瓦时,包含地区: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树
Ⅱ类资源区:0.85元/千瓦时,包含地区: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西宁、海东、海南、黄南、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四川阿坝、甘孜、云南丽江、迪庆;
Ⅲ类资源区:0.95元/千瓦时,包含地区: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云南省除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甘肃省除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Ⅳ类资源区:1元/千瓦时,包含地区:除前面的Ⅰ、Ⅱ、Ⅲ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此意见稿,我们看到了执政者的进步。
首先是正视了中国幅源辽阔、地理差异大的现实,改从前一刀切的上网标杆电价为按区域划分的4档电价,先不管价格如何,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其次,对业界一致诟病的金太阳的事前补贴方式改为事后度电补贴方式,这又是一次本质上的补贴方式的进步。由于金太阳政策采用的是事前补贴方式:项目通过评审后就给补贴,骗补、先建后拆、报大建小,难以监管。电站建设采用次级组件,质量缩水,难以管控。相关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自2009年批复的“金太阳”示范工程仅有装机总量40%的发电量实现并网,其他工程均因各种情况未完成并网或延期。真正实干者拿不到补贴,投机者拿到指标买卖项目,谋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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