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社通报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
新的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不再保留电监会。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改委管理。
发改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能源局主要是发挥在能源发展、改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在历经多次机构变革后,国家能源管理格局微调。此轮重组预示着,国家有意强化包括电力、油气、煤炭在内的能源监管,也预示着“大能源部”的落空。
中编办副主任王峰在11日回答“能源部”问题时说:“能源说到底是一个战略问题,发改委是管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宏观调控部门。此外,还要考虑中国能源企业的情况。所以(能源部)这个问题很复杂。”
重组能源局,监管职能扩大
资料显示,我国能源机构变革经历三次电力部、三次煤炭工业部、两次石油部、两次能源委、一次燃料工业部、一次能源部、一次发改委能源局和一次国家能源局。
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务院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同时组建发改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将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有机结合。
但在机构运行中,“电监会与能源局在电力改革、投资准入、项目审批和价格等诸多方面职责交叉,不利于整个能源统筹谋划和推动电力行业发展。”中编办负责人在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时称。
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强化能源监督管理,促进能源行业健康发展。
按照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