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天津,是本报此次分布式光伏并网系列走访活动的最后一站。和上海、浙江、山东一样,当地电力企业为贯彻国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做了相应的统筹与布局。在天津国网公司营业厅,记者看到了专门为“光伏电站项目”申报设置的绿色通道,并选调了对光伏发电业务熟悉的专职人员负责接受分布式电站并网的申请。
该营业厅业务员介绍:“从目前申请的情况来看,主要以之前获批的‘金太阳’工程居多,个人多以咨询为主,暂时还未接到个人申报分布式光伏并网的申请。”
据天津市电力公司外联部品牌处副处长徐智介绍,天津市电力公司辖区范围内共有获准的“金太阳”项目21项、“光电一体化”项目两项。其中21项金太阳项目中,已完成前期工作的5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有8项,消项的6项,其他2项。在2项“光电一体化”项目中,1项已经完成并网、1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由于国家分布式相关补贴政策与标准还不明朗,所以个人观望的多一些。”徐智说。
并网服务早于政策出台
事实上,在《意见》未出台前,天津市电力公司就已经协助光伏企业积极上网。2012年9月15日,隶属“光电建筑一体化”的天津西站光伏电站成功并网,这比国网公司公布《意见》足足早了一个多月。
天津西站运营商津能滨海新能源管理公司技术部负责人翟佐绪介绍,天津西站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88兆瓦,采用了双结转化率6%和三结柔性转换率6.7%的两种薄膜组件。
“天津西站光伏电站属于2011年申报的‘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由于当时国网还没有出台《意见》,所以该项目没有选择供西站使用,而是选择了全部上网的模式,加之已经享受到国家财政补贴,所以国网是按照当地的脱硫标杆电价给该电站结算。现在来看,自国网下发《意见》后,上网模式提供了三种选择,如果该项目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将更合适些,投资回收期也将大大缩短。”翟佐绪说。
据此,翟佐绪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由于天津西站项目属于国家示范工程,建设成本较高,投资回报期也较长。该项目减去财政补贴的1884万,还有4000多万投资,按照现在每年80万的电费收入,投资回收期长达60多年。
“国网允许光伏电站并网,等于为这些分布式光伏电站打开了一扇门,我们举双手赞成。”翟佐绪说。
部门协作 各司其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自2012年10月26日国网发布《意见》以来,天津市电力公司已经形成一个多部门配合协作应对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的完整系统。其中该公司发展策划部、营销部、运维检修部、基建部、调度控制中心、电力交易中心六大部门通力协作,致力于保证光伏并网项目的推进。
此外,在对光伏项目审查时,各属地供电单位也参加了对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设计和升压站、发电装置的初步设计审查,签订调度协议,同时负责与自备电厂性质的发电企业签订《并网经济协议》。供电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分布式电源项目启动(备用)电源用电业务申请,负责受理自备电厂性质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业务申请。技术中心负责对发电企业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不回避问题寻求解决
尽管天津市电力公司已做好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各项服务准备,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缺少统筹标准的问题还待梳理。
天津市电力公司技术员工介绍,光伏发电并网管理与常规电源无原则差别,管理流程和链条较长。一般从地(市)公司受理,需要经过省公司审核,部分项目还需上报国网批准并下达评审计划,造成了接入系统阶段时间周期长,影响到光伏发电的并网时间。其次,按照《意见》,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分布式发电建设单位外部接网设施,但由于新能源的发展速度快于电网建设进度,且具有突发性特点,因此与这些新生电源的建设相比,电网在建设进度上也会出现相对滞后的情况。
现在光伏发电运营有统购统销、自发自用和合同能源管理三种运营模式,其中自发自用和合同能源运营模式在接网费、备用费、电价交叉补贴、可再生能源基金、电价附加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缺少统一明确的配套政策,也会影响部分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
“现有配电网基本为辐射状无源网络,接入光伏发电项目后,将改变系统中原有的潮流分布和保护设置,对配电网建设和运行控制都提出了很高要求。加之电力公司对光伏发电并网检测能力不足、光伏并网技术标准有待统一等,这些都是需要率先解决的问题。”天津电力公司技术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