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称,自收购公司29.90%的股份以来,一直积极筹划将盛元房产和已取得的储备土地注入贵公司的相关工作。但是,证监会于2010年10月15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证监会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并购重组》,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目前证监会仍未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重组申请。鉴于外部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上述资产注入事项因重大的政策性障碍而无法实施,经与有关单位咨询并反复磋商,大股东决定暂缓实施该资产注入计划,待前述政策性障碍消除后重新启动资产注入工作。
除上述房地产公司受政策因素制约,难以完成资产注入外,还有一些公司以拟注入资产不具备条件为由来辩护。
广晟有色11月1日公告,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广东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7年和2011年曾做出了关于“五分开”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实际上,截至目前广晟有色与广晟公司的同业竞争关系仍未解决。
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持有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78%的股份,德庆兴邦与广晟有色构成同业竞争。但德庆兴邦经营业绩、环保核查等一系列问题难以满足上市公司并购的基本条件,始终未能实现实质性推进。
有业内分析人士表示,目前A股大势低迷,整体市盈率只有10倍左右,远低于一些成熟资本市场的市盈率,此种市况应该有利于大股东注入资产。大股东难以完成资产注入承诺,应该有比较复杂的原因。
监管发力“白条”股东恐受惩
投资者还发现,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为完成股改承诺的资产注入承诺,故意拿出让其他股东难以接受的注入方案,达到方案被股东大会否决的目的。公司大股东因此宣布自己已经完成承诺,不再有履行相关责任的义务。让资产注入承诺成为一纸空谈,沦为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