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与上市公司得到股东“输血”相比,光伏行业企业只能无奈接受业绩巨幅亏损的现实。亿晶光电、海润光伏、向日葵等公司就是如此。
根据亿晶光电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控制人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亿晶光电作出利润补偿承诺:亿晶光电2010年度至2013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30,442.01万元、34,890.26万元、36,658.39万元和33,892.46万元;如果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上市公司的实际盈利数如低于净利润预测数,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
2010年当年,亿晶光电完成了74670万元净利润,但2011年度净利润只有1.06亿元,今年前三季度更是大幅亏损4.27亿元,业绩承诺兑现无望。
亿晶光电证券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电话咨询时坦言,今年光伏行业整体艰难,全年利润承诺难以完成。公司将按照补偿协议来商讨业绩补偿事宜。
有意思的是,2011年,亿晶光电只完成了净利润1.06亿元,没有完成预计的业绩承诺。但公司控制人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2010年和2011年公司共计实现8.62亿元净利润,比2010年和2011年承诺的累计实现6.53亿元要高。亿晶光电的控制人因此躲过了2010年的业绩补偿。
但按照今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数据,亿晶光电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将只有4亿元,距离承诺的10.2亿元有近6.2亿元的差距。亿晶光电的控制人需要补偿上述利润差额。根据公司复杂的补偿协议,亿晶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业绩补偿而付出的股份将超过1亿股。
亿晶光电证券部有关人士表示,补偿股份有两种方法执行,一是回购注销;二是转让给其他股东。她表示,目前公司并没有确定哪种方法来补偿。
同为光伏行业的海润光伏今年同样面临业绩补偿问题,但公司的补偿协议比较简单,承诺人将以现金补足差额。
2011年海润光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海润光伏出具以下利润补偿承诺:如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2年小于50,965.79万元,2013年小于52,858.38万元,则阳光集团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5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利润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