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业政策叠加效应将持续释放

来源:上海证券报发布时间:2012-11-12 08:41:37
11月1日,国际新能源大会在无锡召开,同日国家电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条件免费接入政策正式实施。会议间隙,记者了解到,除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免费接入、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建设项目等总规,一些具体落实配套政策将陆续出台,地方的对接政策也在酝酿中。
 
  “当前整个世界的光伏业被悲观和失望情绪笼罩着,特别是继美欧对中国光伏产业连续发难后,我国刚刚起步的新能源产业顿时陷入困境。”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秘书长、原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点出了第四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召开的背景。
 
  国网自损利润受质疑
 
  10月26日,国家电网召开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新闻发布会,提出未来将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系统方案制订、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费用,富余电力全额收购,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网的免费服务,让光伏行业一直纠结的入网难问题看到曙光。但外界也质疑,国网自损利润的举措能否持续。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对记者表示,“国网支持光伏企业的态度很明确,因此所谓的并网费用损失是扶持的代价。光伏发电的确会抢占一定的电网销售额,但光伏发电主要是在白天,该时段正是电网超负荷时期,有时还要拉闸限电,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互为补充,因此不能简单说国家电网亏钱扶持光伏行业。”
 
  此外,国家电网免费接入政策实施之日,记者连线了多家公司高层,从超日太阳等相关人士处均得到正面回答:公司正在积极申报免费入网。
 
  除了免费入网政策,近期,一系列针对光伏业的扶持政策密集出台。9月底,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一期总装机量为15GW。
 
  一些尚未出台的政策也在酝酿中。国家能源局官员日前透露,正计划召开全国光伏工作会议,研究行业发展问题和配套支持政策,包括《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办法和电价补贴标准》等。江苏省电力公司日前也透露,将结合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出台省级的实施细则。该消息得到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协会的进一步验证,该协会人士表示,在月底召开的论坛上,将透露出更多地方政府的救市举措。
 
  警惕“国进民退”负效应
 
  对于拯救内外交困的光伏业,地方国资平台接盘是最常用的招数。
 
  江西赛维LDK是民企“国有化”的典范。10月22日,赛维LDK发布公告称其20%股权被有江西新余国资背景的公司收购。
 
  但光伏另一大巨头尚德的国有化前景颇为纠结。此前,一名接近尚德的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创始人施正荣并不希望公司被国有化,对于政府提出以个人资产作抵押的要求也一并拒绝。但论坛上透露出的最新消息是:尚德有国有化的意思。在几个月之间,施正荣的想法是否有所转变,他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是否发生了微妙变化,此类问题在论坛上找不到确切答案。从历届参会情况来看,施正荣一直是国际新能源大会的主角,此次他的身影却遍寻不着。会议主办方对记者透露,“施正荣的确有事来不了,本来计划是要参加会议的。”
 
  国有化的确是一条拯救企业的快速路径,但专家也指出要警惕它带来的弊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曙光指出,大面积国有化是一个“不妙的前景”,政府更应该拿出综合政策,而不是简单地将问题企业收归国有。
 
  “新能源产业是在市场搏击竞争中发展起来的,一旦国有化,恐怕进一步的创新能力要大大削弱,竞争力也会大不如前。国有企业因其特殊性,日子是好过了,但创新能力太弱。这不是出路。”张曙光表示。
 
  他指出,光伏企业做大做强最重要的举措还是“市场并购”,“企业该死的死,不然的话,活的就活不好”。此前记者采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他也认同,政府的政策更应该倾向“扶优扶强”,而不是救助体质欠佳的企业。就并购资金方面,张曙光指出,财政给钱不可持续,政府贴息贷款的举措更可行。
 
  相当一部分业内人士都指出,要警惕国有化带来的副作用。在他们看来,政府的钱应该更多投入做大市场。此前,中国光伏业的需求大量依赖海外市场,在经济环境走低、双反频频施压的前提下,中国企业更应专注的是抓住不断扩容的国内市场。
 
  阿特斯阳光电力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瞿晓铧在会上也表示:“政府要从法规、制度、财政上培育市场,要让光伏企业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自我调整。政府的职能更多是规范市场,发展市场,而不是盲目地救企业,我不是说永远不能救,但一定不要盲目地救。”
 
  近来,美国著名趋势学家杰里米·里夫金在他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中预言,“经济和社会变革总是来自新能源与新通信方式的交汇”。无疑,以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必将是未来的宠儿。尽管当前国内光伏业颇有点内忧外患的味道,但业内人士认为绝不能因噎废食。在他们看来,自力更生或许是中国回应欧盟双反最有力度的反击。
责任编辑:hasi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云南保山583MW风光项目优选开发业主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4 09:16:56

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9月30日起“转正”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3 08:48:04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运行,标志着其历时七年多的探索实践进入新阶段。该市场自2019年6月启动模拟试运行,2025年3月起开展连续全月结算试运行,并于同年9月深化为连续结算试运行,迄今已平稳运行超18个月,经受了迎峰度夏、度冬、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保电等多重场景检验。评估显示,其规则体系健全,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技术系统与人员保障到位,且与省间及区域市场衔接有序。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转正条件,并获省政府同意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备案。至此,全国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增至10个。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福建: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基础设施 具备条件的核准类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5 09:10:59

福建省发改委于9月14日印发《福建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工作导则(试行)》,旨在规范、引导和激发民间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导则适用于火电、海上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充电桩、虚拟电厂等九大类项目,明确民营企业可通过自主投资、合资合作或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对核准类项目,要求在申请报告中专项论证民企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的可实现民企持股比例超10%。文件强调平等准入、安全优先与规范运作原则,要求民企依法取得资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网项目须服从统一调度。收益分配实行“同股同酬、同权同责”,严禁单方违约或增设负担,并健全退出机制与要素保障政策。导则有效期两年。(199字)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内蒙古:8大情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09:17: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9月7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推动绿色电力就近消纳与高效利用。方案明确在八大典型应用场景中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试点:包括新增用电负荷、氢基绿色燃料生产、有刚性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和林格尔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企业、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钢铁、水泥和多晶硅等高耗能行业。该方案聚焦源网荷储协同,通过构建绿电直连机制,支持重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强化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的精准匹配。(198字)

3.44GW!福建光伏电站2026年开发建设方案印发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7 10:43:32

福建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印发《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当年全省光伏开发总规模为3436.2兆瓦(3.44GW),涵盖60个正式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另有32个、总容量4345兆瓦的项目因电网消纳受限暂列储备库。方案依据国家能源局104号文及福建省资源禀赋制定,强调项目须按期完成备案与全容量并网,并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要求。电网企业需统筹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能并尽并”。各级发改部门须强化前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滞后项目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以推动光伏高质量有序发展,支撑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安徽芜湖市南陵县:9类情形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7 08:59:46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湖北:大力发展新能源 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建设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3 08:53:56

本文介绍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重点阐述其在能源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路径。方案明确提出构建清洁高效新型能源体系,核心举措包括: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统筹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深化武汉都市圈国家氢能区域试点,打造长江中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电力调蓄中心,拓展“绿电入鄂”通道,加快千万千瓦级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电站建设,推进数智化坚强电网;推动煤电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型,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同步优化能源供应与消费结构,开展余热资源利用。该部署是湖北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实现碳达峰目标及中部地区高质量崛起战略的关键支撑。(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