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布对华光伏“双反”调查终裁结果 为征收关税开道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天津市宝坻区2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于10月26日公布,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以5.06亿元中标,折合单价2.025元/瓦。项目位于大口屯镇、口东镇、郝各庄镇和牛家牌镇,利用养殖坑塘、坑塘水面及沟渠等非耕地资源建设,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200MW,直流侧达249.99MW,容配比1:1.25。工程涵盖59个不同容量的光伏发电单元,采用740Wp双面N型单晶硅组件、320kW组串式逆变器及多规格箱式变压器,并新建8回35kV集电线路和1座220kV升压站,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区域电网。EPC范围包括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除组件与逆变器外)、全部建安施工、调试及并网手续等。工期为12个月,计划2026年10月开工,2027年10月实现全容量并网。
天津市宝坻区2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于10月26日公布,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以5.06亿元中标,折合单价2.025元/瓦。项目位于宝坻区大口屯镇等四个乡镇,利用养殖坑塘、沟渠等非耕用地建设,规划交流容量200MW(直流装机约249.99MW),容配比1:1.25。工程涵盖59个不同规格光伏发电单元、33.78万块740Wp双面N型组件、625台组串式逆变器及59台箱式变压器,并新建8回35kV集电线路和1座220kV升压站,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区域电网。EPC范围包括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除组件与逆变器外)、全部建安施工、调试及并网手续等。工期12个月,计划2026年10月开工,2027年10月实现全容量并网。
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10月21日发布公告,决定自10月22日起正式废止对原产于中国钢化钠钙平板太阳能玻璃(海关编码ex 7007 19 80等)所征收的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该产品需满足铁含量、透光率、耐热性、抗热冲击性及机械强度等技术标准。欧盟指出,此举系因境内已无活跃的同类生产企业,原有贸易救济措施丧失实施基础。此前,相关反倾销税率为17.5%–75.4%(普遍税率为67.1%),反补贴税率为3.2%–17.1%(普遍税率为17.1%)。自2025年7月22日复审启动日起缴纳的关税,进口商可依规申请退还(不计利息)。此次调整将显著降低中国光伏玻璃出口至欧盟的成本与准入门槛。
广东省能源局于10月15日发布《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对全省124个县(市、区)的分布式光伏可接入能力开展系统评估。结果显示,当前全省尚有约23.3吉瓦(GW)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整体资源潜力较大;但受配电网承载能力制约,部分区域已出现接入瓶颈,其中102个镇(街)被明确列为接入受限区域。通告同步公布了各县(市、区)的承载力评估等级及对应可开放容量数据,并首次以镇街为单位披露受限名单,旨在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科学布局、有序开发,避免局部电网过载,提升并网效率与系统安全水平。
2026年10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反倾销与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相关进口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该裁决基于此前一系列调查进程:美国商务部于2025年8月7日发起双反调查;2026年2月24日和4月23日分别发布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同年9月11日作出双反终裁。依据ITC的终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正式颁布针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令和反补贴税令,标志着该案进入征税实施阶段。
为应对美国加征高额关税带来的出口冲击,印度政府拟通过其进出口银行向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提供贷款及信用额度,以促进本国光伏组件出口。此前,美国是印度太阳能组件的最大出口市场,但近期美方对印度产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高达126%的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导致印方对美出口几近停滞。在此背景下,印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正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重点开拓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并借助政策性金融工具降低海外采购方的资金门槛,增强印度光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该举措旨在缓解贸易壁垒带来的产业压力,维持国内光伏制造业的出口动能。
本文公告了辽宁省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的评估结果。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辽发改能源〔2025〕939号)要求,辽宁省电力公司严格遵循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25),对全省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并网能力开展系统性评估。评估聚焦电网在2026年Q4时段对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接纳水平,旨在科学支撑项目规划与并网管理。该结果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4日正式发布,为后续分布式光伏开发提供基础性技术依据。(198字)
10月9日,山西原平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二期3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揭晓,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8.686亿元中标,折合单价2.895元/瓦。该项目由华电(原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交流侧装机容量为300兆瓦。中标范围涵盖光伏场区、集电线路、22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实行“交钥匙”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须采用华电集团集采产品,电缆需通过华电商城采购)、建筑安装、系统调试、涉网试验、竣工验收及精品工程创建等全过程服务。
美国商务部已对印度、印尼和老挝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作出反倾销(AD)与反补贴(CVD)终裁,认定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可抵消补贴。终裁税率差异显著:印度AD税率为123.04%、CVD税率为126.09%;印尼AD税率为94.36%、CVD税率介于73.2%至173.7%;老挝AD税率为65.43%、CVD税率在82.03%至153.67%之间。该调查始于2025年7月美国光伏制造与贸易联盟(AASMT)提出的“Solar IV”申诉,是继针对中国(Solar I)及柬埔寨等四国(Solar III)系列双反行动后的延续。目前措施尚未生效,须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2026年10月14日作出产业损害终裁;若结果为肯定性,商务部将于11月2日签发税令。与此同时,美方正将调查范围扩展至埃塞俄比亚等地,并同步推进多晶硅进口限制及对韩国光伏产品的新增双反申请。(199字)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于9月17日发布公告,正式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特定光伏组件及层压板所涉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期满复审,并撤销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征税命令。该措施源于RR-2020-001号案件,此前针对中国相关产品实施“双反”关税。此次决定意味着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将停止对上述特定产品继续征收双反税,但不涉及已缴税款是否退还,亦未扩大至其他光伏产品。CITT作为独立准司法机构,负责审理贸易救济案件并就相关事务提供建议。需注意,此举仅终止既有措施,未启动新调查。尽管政策调整可能为中国光伏企业拓展加拿大市场创造条件,但实际出口增长仍受当地需求、产品认证、供应链布局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制约。
中国铁塔浙江省分公司于9月9日公布2026—2027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浙江英丽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欧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0.69元/W和0.65元/W的不含税单价中标,份额为60%和40%,合计供应30MWp光伏组件。本次采购面向N型高效组件,单板峰值功率不低于620Wp,总预算为2800万元(含税)。合同金额按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分配容量据实结算,且以不含税金额为上限。项目旨在满足未来两年通信基站分布式光伏建设需求,体现央企集采对高效率、低成本光伏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导向。(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