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光伏制造企业来说,2012年异常艰难。继美国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作出“双反”初步裁定后,欧盟也对中国太阳能产业挥起了反倾销“大棒”,紧接着,印度也宣布收到业界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调查申请。很明显,以出口为主的中国光伏制造企业正面临越来越恶化的国际市场环境。我国光伏产业之所以受制于人,就是因为需求侧过分依赖于国外市场。其实,我国“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如果充分利用国内市场,也完全有机会使我国的光伏产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我国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年日照小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年太阳辐射总量大于每平方米5000兆焦,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传统认识中,我们倾向于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青藏高原地区,选择荒漠、戈壁、荒滩等空闲土地,建设较大规模的太阳能光伏电站。但是综合考虑电能储输成本、运行维护成本以及投资主体单一等因素,笔者认为也可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模式中。这种方式不但可以有效增加建筑节能效果,而且可以就地发电,实时消纳,其综合节能效果非常突出。但在具体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中,还有一些问题必须考虑。
第一,必须考虑如何提高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的实际利用空间。在传统的设计中,光伏发电装置一般置于屋顶,但屋顶的空间有限,所以整体节能效果并不突出。针对这一点,结合现今建筑高层化的特点,笔者认为可将建筑一体化发电与外墙装饰有机结合起来。这种方式有诸多益处。首先,对于高层建筑,外墙面积远大于屋顶面积,合理利用外墙面积可以大大增加光伏发电的可利用空间;其次,由于将光伏发电与外墙装饰合而为一,节省下来的传统外墙装饰的费用相当于减少了光伏发电的整体成本;最后,与传统屋顶设计相比,利用外墙空间发电并没有技术上的障碍。
除此之外,还应该创新思路,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设施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例如光伏发电加LED灯具构成的节能路灯便是一个好的例子。
第二,需要解决光伏发电投资成本高的问题。对于光伏发电,电能储存投入是一项不小的开支,不但需要一次性投资成本,还有日常的维护成本。说到底,现阶段制约光伏发电发展的主要因素还是成本问题。比如欧洲一些国家对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很大,但国情决定了我国无法完全用国家补贴的方式推动光伏产业。
对此,笔者认为除了在光伏发电效率上继续努力创新外,我国还应该在管理机制等方面发力:首先,加强政策上的疏导,制定适合的硬性指标,除了清洁能源补贴外还可以结合建筑节能机制,适当加大补贴力度;其次,引入合作机制,让各公共机构也参与进来,这不但可以拓展光伏发电的发展空间,降低发电成本,还可以减轻电网公司消纳光伏高电价的压力,形成多方受益的态势;最后,光伏产业的下游还应该结合城市特点,加强与其他行业的横向联系,加大创新力度,设计出具有应用更广泛的产品来,比如让光伏产业与广告业、通讯业等社会产业以某种互利的方式联系起来,势必会大幅降低整体投资成本。
最近,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将要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该《通知》给我国光伏产品内地需求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导向,同样也给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其实除了公共机构外,商业机构由于用电量较大,参与节能的意愿相对较高,而且具有资金优势,也应该优先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