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没有成功,但引起高层重视的效果却已经起到了。”一家参与策划上述活动的光伏企业高管说。
同时,这四家自发形成的行业代表开始不断游说政府。他们不仅递交了多份内参,还鼓起勇气“当面”向到企业调研的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汇报;在得知德国总理默克尔即将访华的消息后,四家企业还联名写“致总理的信”,阐述该案件的重要性和破坏力,这也促使该议题出现在温家宝总理与默克尔的会谈上。
“在强力游说政府高层上,这次吸取了美国‘双反’时的教训,大家都在战斗中成长。”上述高管说。
根据诉讼的规则,目前中国光伏企业的思路是打击对方的代表性。“他说其联盟的成员有20多家企业,但其中13家都是匿名的,他们不站出来,又怎么知道是否真的代表了产业链所有环节的利益?”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对记者说。
“对中国的反倾销起诉,欧洲的所有生产商都知道,绝大部分都参加,小部分后来在媒体上知道我们后也加入了我们,我们绝对能代表欧洲光伏产业。”Milan Nitzschke向记者强调,他们已经掌握了中国制造商倾销“非常强有力”的证据。
“他们总是说有证据,从来没有拿出来过。”瞿晓铧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政治磋商的空间
反倾销调查正式进入法律程序后,双方角力的重心随即从企业间升级至政府间——主动权的转移让这宗本已形势诡秘的贸易战更加前景难料。
根据欧盟对反倾销案件的调查程序,要确定中国企业的“反倾销”,还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而这三个条件成为眼下中国企业制胜的关键。
首先,欧盟要判断中国企业是否存在倾销;其次,若存在倾销,但与欧盟的产业受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行业受损的原因不是中国企业的倾销,中企也能免于责罚;最后,即便证明了中国企业的倾销的确导致了对方行业的受损,但如果惩罚中国企业会对整个欧盟的利益造成更大损失,欧盟也会投票重新考虑。
“一定要满足这三个论断,欧盟最后才会实施反倾销措施。”英利集团总裁特别助理陈卓对记者说,“此案的关键就在第二和第三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