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太阳能平价消费新时代 开拓自给式光伏发电大市场

来源: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12-09-12 08:42:54

作为光伏行业最具权威性的专家之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对国内外光伏政策与市场的研究尤为深入。本期与读者共同分享其在光伏领域的观点。

随着光伏发电价格的下降,欧洲已经进入光伏平价消费,而中国也将在今后2-3年内进入光伏平价消费时代。光伏进入平价消费后,不再需要政府的资金补贴,但是却仍然需要出台合理的政策,使得这一新兴电力市场得以健康发展。温总理提出支持自给式太阳能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将会有很大的潜在市场,但我国目前发展光伏市场(包括大型光伏电站和自给式分布式发电)仍存在较大的问题和障碍。

当前,国内光伏发电市场,成本、资金、技术已非主要问题,光伏市场发展和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具体操作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成为主要矛盾, 且严重影响了光伏市场的发展,中国需要协调一致的政策环境和健康规范的商业环境,进一步推动中国光伏市场的蓬勃发展。

欧洲已进入

光伏平价时代

近几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光伏发电成本有了明显下降,晶体硅光伏组件的售价从2007年的36元/Wp下降到现在的5元/Wp左右,下降幅度达到85%;系统价格从6年前的60元/W,下降到2012年的10元,下降幅度达到83%。

2012年中国西部的合理光伏电价大约为1.0元/kWh(年满发1500小时),中国东部的合理电价大约为1.3元/kWh(年满发1100小时)。 中国东部平均白天工商业用电价格在0.925元/kWh,如果光伏成本再下降30%,即可以达到平价消费的水平。 在欧洲,电网对居民的零售电价大约在0.2-0.25欧元/kWh,而光伏发电的合理电价大约在0.10-0.15欧元/kWh,用光伏发的电比用电网的电还要便宜,达到了平价消费的水平。

达到了平价消费意味着不再需要政府的补贴,但是却仍然需要合理的政策。 目前在欧洲,对于居民用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着三种政策:“上网电价”(Feed-in Tariff)政策、净电量结算(Net Metering)政策和自消费(Self Consumption)政策。当光伏电价高于电网电价的情况下,欧洲普遍采用“上网电价”政策;而当光伏电价低于电网电价时,则可以选择后两种政策,各国的情况各有不同。

上网电价政策:收支两条线,光伏电量以光伏上网电价全部销售给电网,所有用电量以电网的零售电价支付给电网。

净电量结算政策:设计原则是全年的耗电量要大于光伏发电量。光伏并网点设在用户电表的负载侧,自消费的光伏电量不做计量,以省电方式直接享受电网的零售电价; 光伏反送电量推着电表倒转,或双向计量,净电量结算,即用电电量和反送到电网的电量按照差值结算,结算周期为一年。优点是所有的光伏电量均享受电网的零售电价,而不需要增加储能装置,并且一年中只要用电量大于光伏发电量,就没有向电网卖电的交易成本。

自消费政策:光伏并网点设在用户电表的负载侧,需要增加一块光伏反送电量的计量电表。自消费的光伏电量不做计量,以省电方式直接享受电网的零售电价;反送电量单独计量,并以公布的光伏上网电价进行结算(目前已经低于电网电价)。在这种情况下,光伏自户应尽可能全部将光伏电量用掉,否则反送到电网的电量的价值要小于自用光伏电量的价值。

中国光伏激励政策和存在的问题

中国光伏发电市场的激励政策

中国的光伏市场激励政策不可谓不全,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仍存缺陷,列出如下:

1.我国于2005年发布《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开始实施,又于2009年进行了修订。 《可再生能源法》的要点:要求电网公司保障性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和可再生能源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得发电项目;

2.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基金从全国电力用户的电费中征收,征收标准为8厘/kWh,每年全国大约可以征收200亿元;可再生能源专项基金由财政部掌握,2009年开始用于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项目,每年投入的资金量为50-100亿元。总计每年大约有300亿元的资金投入到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支持。就电力附加来说,我国的征收水平远远低于德国,大约只有德国的1/40。 德国的征收水平为3.5欧分/kWh,其中2欧分用于光伏发电;

3.2011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光伏发电上网电价,2011年为1.15元/kWh,2012年为1.0元/kWh,使我国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仅这2年,大型光伏电站的装机就将达到5GW左右;

4.自1990年始,中国不断推出政府主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对于可再生能源和光伏发电的市场开发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乘风计划、光明工程、西藏阳光计划、无电县建设、送电到乡工程、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光电建筑项目、“金太阳”示范工程等。

中国光伏市场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有很明确的光伏激励政策和充足的资金支持,但是却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对于大型光伏电站

1.并网难:首先是电网建设不配套,光伏电站外的输电线路,甚至变电站都要由光伏电站开发商投资建设(等电网公司建设变电站及相应配套线路不可能也等不起),增加了光伏电站的建设投资;其次是电站建成后需要经过当地电网公司的批准才能并网,批复过程相当漫长,即使是并上网,由于电网的送出能力问题,又常常被强制限发。并网难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开发商的利益;

2.土地使用税:按照特许权招标时确定的原则,10MW电站25年的土地租用金为300万元;而各地执行的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却没有统一标准,经调查每年每平方米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金额2-6元不等。一座10MW的光伏电站大约占地25万平方米,即使每年只收1元/平方米,25年下来也比特许权的收取标准高;

3.电站运营期尚未明确: 2011年国家公布了光伏上网电价后建设的光伏电站电力购买协议(PPA)的执行期至今没有明确,这使得项目开发商在融资方面遇到很大困难;

4.电价补贴资金拖期严重:目前可再生能源的电量补贴资金只发放到2010年9月,之后的补贴资金至今未到位,使得项目开发商的利益受到损害;

5.电站建设规划不同步:还没有做到规划先行,大型光伏电站的规划需要与电网建设协调制定,而且必须落实到具体区域,没有科学严谨的建设规划带来了目前并网难和资金问题。

对于配电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

无论是“金太阳”示范工程还是光电建筑项目,都属于配电网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这2个国家项目都是属于初投资补贴,用户侧并网,抵消电网电量的商业模式。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用户侧并网难:按照项目原则,所有“金太阳”示范项目都应当允许光伏系统在用户侧并网,以抵消电网电量的方式运行。但是在实际实施中,地方电力公司常常要求光伏系统升压并入公共配电网。 这样一来,开发商需要增加升压站的投资,而且只能享受到脱硫燃煤电价,而不是零售电价,使得项目的经济效益受到损害。到目前为止,国家电网公司并没有给出用户侧并网的技术原则,致使地方电力公司在核准用户侧并网的光伏项目时无章可依;

2.合同能源管理难推行:按照金太阳示范工程的规定,对于项目开发商和建筑业主非同一主体的项目,可以按照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实施,即安装光伏系统后,建筑业主将节省的电费支付给光伏开发商。电网公司认为是“变相卖电”,属于违反电力法,很多地方不予支持。另一方面,在开发商和建筑业主之间也常常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产生矛盾。因此需要针对此类项目出台规范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和交易标准,否则开发商将面临很大的潜在风险;

3.各项收费标准不明确:为了解决“用户侧并网难”和“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的问题,国家能源局于2011年底出台了337号文,要求电网公司配合解决上述问题。国家电网公司为了支持337号文件,也发布了2011年100号文件,要求对于项目业主和用电户为同一法人的,按照自备电厂管理,即同意光伏项目在用户侧并网,对于项目业主和用电户非同一法人的,可按照合同能源模式管理。同时文件要求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设计单位编制接入电网方案,要求项目建成后要进行入网检测,要求所有项目缴纳系统配用金,还要求项目建立实时运行监控系统,并将系统信息传送到监控中心和电网调度机构。 这些要求固然合理,但是在文件出台的同时并没有明确各项工作的收费标准,如果收费过高,开发商也是不能承受的。

其它问题:

除了上述问题,还存在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严重滞后,企业之间拖欠款严重,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以及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等。总之, 上述问题不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到光伏发电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未来储能

将发挥重要作用

国内提出“支持自给式太阳能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将会有很大的潜在市场。 在中国现行条件下,“自给式”光伏发电很可能按照欧洲“自消费”模式进行。自消费模式要求光伏电量尽可能自用,否则反送电量的价值将会大大降低(而在中国,按照“金太阳”工程文件,反送电量只能享受脱硫燃煤电价)。 对于居民建筑,负荷日分布和光伏发电的日分布曲线很难很好地匹配,德国的情况确好很多。

在没有储能的情况下,自消费的电量大约占到光伏电量的2/3,可以享受到25欧分/kWh的电网零售电价;而由1/3的光伏电量无法在白天消纳,而是发送到电网,只能按照13.5-19.5欧分/kWh的电价卖给电网。如果增加储能装置,将白天用不掉的光伏电量储存起来晚上用,就可以使全部光伏电量都享受到电网的零售电价。

中国虽然目前还没有达到光伏平价消费的阶段,但在今后2-3年内就有可能在工商业用户建筑上实现光伏的平价消费,因此研究制订中国光伏平价消费政策是很有必要的。

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建议与措施

对于大型光伏电站

1.在调研的基础上(电网建设情况,太阳能资源条件、土地条件、当地负荷条件等)与电网合作,规划先行,完成切实可行的光伏电站在全国范围内的总体布局和实施进度;2.与电网建设协调发展,做到规划严格执行,电站建设有序,明确运营年限,各项收费合理,保证电站并网,电量全额收购。

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

1.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先行(电网公司牵头,管理部门和光伏业界协助),做到科学、透明、可操作;2.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中涉及到的各项收费标准,做到开发商、电网企业和用电单位多赢,真正实现“用户侧并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调剂余缺”;3.尽快制定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允许光伏开发商在非自有建筑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与建筑业主实现利益分配;4.探讨由初投资补贴方式转变为电价补贴方式,仍然可以采用抵消电量方式(欧洲的自消费商业模式),国家在销售电价基础上进行补贴。这样不但可以使资金使用得更为有效,而且可以使光伏系统的后期监管不再成为问题。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209/12/29175.html
责任编辑:wangsiche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2 10:02:14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2.27元/W!江苏泰州5.79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20 08:53:57

本文介绍了江苏泰州一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中标结果。该项目为大唐扬动股份有限公司5.796MW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建设地点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经公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321.0458万元,折合单价2.27元/瓦。该价格体现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成本水平,也反映出项目在规模、地域及实施条件等方面的综合特征。作为典型的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建成投运后将有助于提升当地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与企业绿电使用比例。(198字)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河南新乡中航国际4.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招标!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6 09:02:46

本文介绍了河南新乡中航国际4.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项目由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筹,选址于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区(新乡市红旗区牧野大道南段2399号)。工程拟利用约4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及5500平方米规划用地建设光伏电站与光伏车棚,规划装机容量不低于4.5MWp,采用N型单晶硅防积灰组件和组串式逆变器,优先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招标范围涵盖设计、采购、施工、荷载鉴定、屋面防水、并网接入、手续办理、系统调试、验收移交及质保服务等全过程EPC工作,并明确在荷载或生产条件受限时允许实际装机容量低于规划值。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3.52元/W!湖北孝感38.8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3 08:37:40

本文介绍了湖北孝感孝南区“产教农储38.87MW胡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该项目由孝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规划建设容量为38.87兆瓦。公示显示三家候选单位及其投标报价与折算单价:第一候选人为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1.358亿元,3.49元/瓦),第二为陕西中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62亿元,3.50元/瓦),第三为孝感市澴川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星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1.369亿元,3.52元/瓦)。公示内容涵盖中标排序、主体名称、金额及单位造价等核心信息。

宁夏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价格公示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09 09:49:46

彭阳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8日公示了该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购价格方案。本次收购覆盖全县共7731.74千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审定总收购金额约为2072.33万元。收购工作依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彭政办发〔2026〕12号)开展,并经县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至10日,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相关联系方式已一并公布。附件《收购汇总表》列明了具体项目及对应价格明细。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深天马A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17:09:58

深天马A(000050.SZ)公告披露,其六家子公司——上海天马、上海光电子、武汉天马、武汉天马上海分公司、成都天马及芜湖天马,拟与关联方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由中航成套负责在各子公司指定建筑物屋顶建设、运营及维护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投运后,中航成套以优惠电价向各子公司供应所发电力。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预计25年内累计交易金额约6.72亿元。该安排旨在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绿色能源应用,降低子公司用电成本,同时体现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布局。

绿色辽港 | 营口港荟源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突破1.5亿度来源:辽宁港口 发布时间:2026-06-23 09:34:14

全国低碳日之际,营口港荟源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发电突破1.5亿度!该项目装机18兆瓦,利用28座库房屋顶铺设6.5万块组件,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节约标煤4.88万吨,减碳14.1万吨,打造港口绿色低碳发展标杆。

河南:利用公路服务区等路域资源规模化建分布式光伏电站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8 10:41:58

本文介绍了《河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核心内容,旨在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公转水”“公转铁”、多式联运、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装备推广等为重点任务,设定明确量化目标:到2028年,公路货运量占比降至86.1%,水路、铁路货运量分别提升至9.1%和4.8%;新能源运输量占比达25%以上;建成70个绿色低碳服务区,路域资源分布式光伏装机超700兆瓦;新增新能源营运货车至3.8万辆,新能源船舶达30艘。方案还配套财政补贴、通行费优惠、激励政策及保障机制,系统推进交通结构优化与能源融合。(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