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立案
一些行业专家则认为,欧盟立案的可能性很大。美国、欧洲在对待中国产品的“双反”调查中往往会跟风、效仿。如果一方立案并通过了“双反”调查,另一方一般也会如法炮制。
而对于立案后可能出台的税率,如果欧盟一旦立案,其双反税率也很可能参照美国标准。10月份的美国终裁结果将是关键的一环,如果美国“双反”最终落槌,并维持目前的高税率,那将起到一个负面的示范作用。如果欧洲再继续跟进,那么对中国的光伏产业将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目前,尚处于45天的“窗口期”。由于中国官方政府和欧盟委员会都还没有明确表态,被业界认为是敏感期,于是很多企业并不愿意过多谈及实际应对措施,寄希望于政府。而联合起来,积极应诉是目前中国光伏企业惟一能做的。
诉讼障碍
中国在欧盟反倾销诉讼中的关键点,其实是“市场经济地位”。
此前,在与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的对垒中,中国企业关键性地输在了没有“市场经济地位”这块牌子。
5月24日,在上海召开的“应对美国电池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下称机电商会)称,晶硅光伏电池在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跟倾销无关。中国之所以被美裁定高额倾销税,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于是以“第三国”作生产成本参照,而美国选择的对象是泰国。
拿泰国作参照后,美国商务部5月份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产品征收不低于30%的惩罚性进口关税。
参照国的选取,最终会决定反倾销税率的高低,企业承担的风险无法预估。
“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性在于,被认为实施了倾销行为的企业若其所在国已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则该企业可以轻松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此待遇允许出口生产商采用其国内价格和成本,而这决定着企业可以清晰地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倾销行为,否则会采用类比第三国数据。
反倾销税率的高低可以争取,但一旦被认为是非市场经济,中国这些企业在调查中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从过去的案例来看,此次欧洲太阳能板厂商指控中企在欧倾销若是被欧盟立案,中国企业最终被裁定为倾销的概率很大。
中国商务部网站显示,“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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