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此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招标(标段名称1:英吉沙县天华伟业并网光伏电站一期20MWp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编号:YJSX-THWY-201206-1;标段名称2:乌什县华阳伟业并网光伏电站一期20MWp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编号:WSY—HYWY-201206-1),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参加一个标段或者两个标段的投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 标段名称1:英吉沙县天华伟业并网光伏电站一期20MWp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YJSX-THWY-201206-1
1、招标人:英吉沙县天华伟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
(1) 工程名称:英吉沙县天华伟业并网光伏电站一期20MWp项目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英吉沙县托普鲁克乡西
(4) 建设规模:20MWp
(5)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1:英吉沙县天华伟业并网光伏电站一期20MWp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YJSX-THWY-201206-1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20MWp并网型光伏电站系统集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 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5) EPC工程总承包或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及时间:
(1)于2012年6月 25 日至2012年6 月 2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16C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近3年内业绩一览表;
3) 2009、2010年度及2011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并在上述领取标书时限内与姜晓丽(电话:010-84400788-8020,15210282215;传真:010-8440-0338)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欢迎光伏组件厂商及逆变器厂商前来洽谈。
二、标段名称2:乌什县华阳伟业并网光伏电站一期20MWp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WSY—HYWY-201206-1
1、招标人:乌什县华阳伟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
(1) 工程名称:乌什县华阳伟业并网光伏电站一期20MWp项目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3) 建设地点:乌什县重工业园内
(4) 建设规模:20MWp
(5)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2:乌什县华阳伟业并网光伏电站一期20MWp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WSY—HYWY-201206-01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20MWp并网型光伏电站系统集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 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5) EPC工程总承包或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及时间:
(1)于2012年6月 25 日至2012年6 月 2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16C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近3年内业绩一览表;
3) 2009、2010年度及2011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并在上述领取标书时限内与姜晓丽(电话:010-84400788-8020,15210282215;传真:010-8440-0338)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欢迎光伏组件厂商及逆变器厂商前来洽谈。
天宏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