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四川省甘孜州服务特定电源两河口混合式抽蓄配套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法人优选评审结果公示。
第一名为雅砻江(雅江)清洁电力有限公司,第二名为四川久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三名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总规模300万千瓦,由5个光伏场址组成:1.甘孜雅江马它玛(1号地块)光伏发电项目,拟开发规模40万千瓦;2.甘孜雅江红龙(2号地块)光伏发电项目,拟开发规模40万千瓦;3.甘孜雅江错柯(3号地块)光伏发电项目,拟开发规模110万千瓦;4.甘孜雅江柯拉三期(4号地块)光伏发电项目,拟开发规模10万千瓦;5.甘孜雅江西俄洛(5号地块)光伏发电项目,拟开发规模100万千瓦。
申报主体可独立或联合体申报,核心硬性要求如下:
业绩资质:牵头方具备清洁能源开发资质,国内在建+已并网光伏装机≥50 万千瓦;
财务指标:独立申报主体(含母公司)总资产≥20亿元、净资产≥10亿元;联合体牵头方总资产≥15亿元、净资产≥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