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太阳能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判结果,应诉光伏企业将被征收最高31.22%的关税,不应诉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50%的惩罚性关税。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光伏企业被征收惩罚性关税最高的一次。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30日表示,如果按照此税率仲裁,中国光伏企业可能基本上没办法在美国市场来直接出口。
对于美国“严厉”的初裁,国内最大的四家光伏产品供应商,也是在此次反倾销初裁中受影响最大的四家光伏企业——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天合光能有限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于本月24日共同发起成立“光伏发电促进联盟(SEPA)”,应对美国反倾销初裁。
梅新育指出,美国对我们的光伏产业实施双反,是在整个光伏的产品价格大幅度暴跌的情况下面发生的。因为大幅度暴跌的情况下,美国国内的光伏企业它们亏损非常厉害,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想通过把中国制造拒之门外,让他们保持美国国内的销售市场。
梅新育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到尚德他们此前在美国投资生产,他们可以通过直接投资生产,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方式来进行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