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这是一起不公平不对等的“双反”调查案。“中国光伏企业前10名,以及一些台资和韩资企业都在这个单子里,这并非是单纯地针对落后企业进行的反倾销调查。”李俊峰表示,虽然一些小企业存在低价竞争,以赢得市场的问题,但是“双反”名单中的光伏企业并非小企业,而是“尚德、英利、天合、中电”等优秀企业。
然而11月8日的首次听证会,将“双反申请”推向立案流程的同时,也打碎了中国企业不立案的期盼。据了解,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定于12月5日前后进行初裁,如果认定实质性损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进行调查,直至2012年1、3月,将分别初裁是否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组件和电池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关税。
对于美国商务部就“双反申请”立案,中盛光电总裁佘海峰表示并不惊奇,但他认为“中国企业最终被裁定倾销行为的可能性不大。”佘海峰说,“光伏行业与其他行业不一样,很多企业都是国际化的上市公司,采购等各方面都是透明的。”佘海峰向记者表示,为应对“双反”调查,很多美国光伏企业愿意证明中国的企业并没有倾销行为。
SolarWorld对中国光伏企业提出双反的理由是:为企业提供贷款的中国的银行是国有银行,土地也是国有的。但却并未考虑美国企业所获得银行贷款利率更低,且SolarWorld还曾获得美国政府担保。“中国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获得政府担保,SolarWorld的破产是因为其自身技术落后,规模小造成的,而非中国企业造成的。”李俊峰认为任何一个行业都存在竞争和破产的企业。
“双反”案如若真的立案,美国光伏企业真能在这汪泥潭中独善其身?答案是否定的。如佘海峰所言,“目前只有少数几家美国企业在做电池和组件,大部分美国光伏企业的利益是跟中国企业的利益绑定在一起的。”
中国光伏产业“关于部分美国企业对中国光伏电池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的声明”,提供了一组数据,证实了“利益共存”这一点。初步计算,中国每年从美国进口50多亿美元装备、原材料和基础的辅料。现在向美国出口的不超过20亿美元,光伏产业对中国而言是贸易逆差。数据显示,为生产光伏产品,中国每年从美国进口20多亿美元的多晶硅、EVA、浆料等原材料。2010年,中国生产企业从美国进口的设备及支付的技术转让费就不少于30亿美元。
对于中国可否提出“反制裁”的提问,李俊峰表示,“不用说征收100%的关税,即便是征收10%的关税就已经剥夺了企业的全部利润,一大批企业将无法生存。但是中国的企业生存不下去,也就不会从美国大量进口原料和设备,这对美国光伏企业而言也是一大损失。”他介绍,中国电池组件企业所需多晶硅,大量是从美国进口的,高的时候近80%-90%多晶硅原料来源于进口,2010年接近55%-56%源于进口,今年的进口也高达4万吨,其中,进口多晶硅中约一半来自于美国。此外,光伏电池板大部分高端材料及一些专用装备均来自于杜邦等美国企业。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美国大部分光伏企业会站到中国企业一边了。但是,既然“双反”既不利于美国企业,也不利于中国企业,如此“损人不利己”的勾当究竟为何?这不得不让李俊峰联想到贸易摩擦背后的真正推手——政治,“每当美国大选之年,就会出现骂中国无代价的局面。”
事实上,美国就“双反申请”立案,并不足以撼动中国光伏企业的根基,毕竟美国的光伏市场在全球市场所占比例并不大。“对我们没什么影响,美国市场本来就很小。”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人士告诉《英才》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