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12年发电量中新能源占到10%,2025年达到25%,2020年光伏总装机7GW(2007年879MW);
TC退税:相当于投资成本的30%居民项目退税不,超过2,000美元;
2009年之后规划:1、商用项目的投资税收减免延长8年,住宅光伏项目的投资税减免延长2年;2、取消每户居民光伏项目2,000美元的减税上限,2009年2月17日提出新的补贴政策,约800亿美元政府支出、贷款担保及税收激励用于能源领域。
美国是最早进行光伏并网发电的国家,自1974年开始陆续颁布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法令,光伏产业被列入发展优先领域,先后出台《太阳能研发法令》,《太阳能光伏研发示范法令》,《能源税法》,《税收改革法》、《能源政策法令》等法令,从发展目标、资金、研发等各个方面支持光伏技术及产业的商业化发展。美国能源部提出逐步提高绿色电力的发展计划等,制定了太阳能发电的技术发展路线图,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预计到2020年将占美国发电装机增量的15%左右,累计安装量达到2000万千瓦,保持美国在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制造水平等方面的世界领先地位。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施PVUSA计划,即光伏发电公共电力规模的应用计划;1996年,在美国能源部的支持下,又开始了一项称为“光伏建筑物计划”,投资20亿美元。同年,美国加州创立5.4亿美元的公共收益基金以支持可更新能源(renewables)的发展。这一可更新能源最低成本计划(RenewablesBuy-DownProgram)为具有安装能力的太阳能系统提供每瓦3美元的资金补贴,这样每半年,折扣水平下降20美分/瓦。加州太阳能产业协会(CalSEIA)最近已提议扩展此项计划,而其他的州也在仿效加州的做法并尝试新的计划:20个州已有政府或公共事业部门支持的折扣;其他17州,包括加州在内,已经建立可更新能源资产标准(renewableportfoliostandards)以提高可更新能源的使用量;美国西南部的亚利桑那州、西部内陆的内华达州等还保留一部分资产标准用于太阳能能源。2006年加州政府投入30亿美元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实施50美分的固定上网电价,该支持性电价每年降低20%等措施,都极大地推动光伏发电的产业化。
1997年6月,克林顿总统宣布实施“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和“净流量表”体制,每个光伏屋顶将有3-5KW光伏并网发电系统,有太阳时,屋内向电网供电,电表倒转;无太阳时,电网向家庭供电,电表正转,每月只需交“净电费”。计划到2010年安装100万套太阳能屋顶,主要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进一步将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推向高潮。这项计划的提出,是由社会发展的趋势所决定的,也是美国致力于太阳能开发、研究的工作人员长期努力的结果。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