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扩大市场应用规模。在青海、甘肃、新疆等荒漠资源丰富的地区,结合当地的电网接入条件,建设大型太阳能发电基地。加大与建筑结合的并网光伏系统的应用,利用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集中连片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既有建筑等条件,结合微网工程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偏远无电地区,推广户用光伏系统和建设小型光伏电站。通过扩大市场应用,规模化发展光伏发电,降低发电成本。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政府要配套制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融投资激励政策,明确减息贴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措施。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手续,降低光伏发电项目资本金比例,扩大企业通过债券、上市等直接融资的渠道和规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促进投资多元化。地方政府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提供支持。
实施优质优价电价政策。近几年来,我国电力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今年2、3月份华东、华中部分地区就已出现电力供应缺口,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应缺口进一步扩大,缺口在3,000万千瓦左右。光伏发电的功率输出特性与电力负荷日变化曲线匹配性较好,在缺电地区发展适当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可以在一定程度起到消峰的作用,有利于缓解电网的峰值压力。建议实施电力优质优价政策,对电网中的调峰电力等优质电提高其上网电价,光伏发电作为电网中的优质电力应享受较高的上网电价。优质优价政策的实施,可以有力的促进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光伏标准及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支持有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国家级光伏应用系统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多晶硅、电池片和组件、薄膜电池的检测等。在华北、西北等条件适宜地区,建设光伏产品野外质量检测中心对光伏产品和系统进行实证性检测。支持相关服务平台开展行业共性问题研究,制订和推广行业标准,研发关键共性技术等。完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培养从事光伏发电研究、设计、生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光伏发电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立足长远发展光伏产业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最早主要是由为解决边远地区的用电问题开始的,主要用于项目补贴、用户补贴和工程补助等。早在1996-2000年间,在西藏地区建成10多座光伏电站,为西藏无电县城解决了照明等主要生活用电问题。1997年5月,国家确定的“中国光明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其目标是到2010年利用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为我国无电地区的2300万人口供电,预计达到300MW,项目设备和服务的总投资据估算约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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