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可借鉴风电经验
从世界和中国的风电、光伏发电水平看,两者相差大约5~6年。目前看来,除了发电成本较高的问题仍待解决外,光伏发电已经具备了2005年左右风电开始规模发展的前提条件。
大力开拓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已成为当务之急,这需要从风电发展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从出台激励政策、创造市场环境入手,特别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保障各方利益的价格政策以及发电上网的监管机制;与此同时,还要继续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尽快组织业内专家、企业和电网等相关利益方,共同编制光伏发电产业和市场发展规划,通过制定规划提出光伏发电市场发展和成本下降的目标。提出光伏发电市场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实施方案,包括大规模光伏并网、百万屋顶计划以及无电地区光伏发电发展计划。
二是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具有资源差别和成本下降驱动力的固定电价政策,划分东、中、西三个地带,将光伏发电按上网电量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费用分摊计划,给予补贴和补助。
三是制定和出台分布式发电实施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等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首先自发自用或直供,多余部分上网,抵扣用电量,或者由电网按照国家规定的光伏发电固定电价收购。
四是国家尽快出台给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和各地区消费可再生能源电量的配额,并建立配额交易机制,南北网之间进行交易平衡,地区间进行交易平衡,购买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以计入当地碳强度指标。
五是提出大型发电商平均单位发电量碳强度考核指标,大型发电企业可以通过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或清洁能源发电或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指标以实现其碳强度指标。
六是由全国人大等机构督促电监会组织进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执法检查,发现并督促电网企业解决风电、光伏发电不能上网,或上网不及时,或弃风、弃光不发电,以及可再生能源基金不能足额到位和延迟发放等问题。
七是全国人大定期检查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的使用效果后评估,建立以发电总量和平均发电量补贴效果为指标的评估机制,监督可再生能源基金使用的有效性,督促企业和政府不仅注重发电装机,更注重发电量和发电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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