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充分利用当地优势,积极实施“太阳能建筑城”发展战略。作为全国首个“太阳能建筑城”、全省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该市在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截至目前,市区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小区121个,单体建筑783项;累计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居住建筑面积1700万平方米(其中一体化1188万平方米),普及率达70%以上。在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新安装集中式太阳能集热器2万多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庭院灯2146盏。2008至2009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保持全省第三;2009至2010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加强领导与财政支持同步
早在2006年11月,邢台市即召开专题会议启动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发展战略。2007年1月初,市政府出台了1号文件,决定利用绿色能源打造“太阳能建筑城”,确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壮大太阳能产业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创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典型带动、规模应用”机制与模式,大力推进太阳能在建筑领域的应用。为此,该市成立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了《邢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从而为太阳能热水器应用由民间自发、无序安装,到政府主导、统一管理的重大突破提供了保障。
为了开掘屋顶上永不枯竭的“煤田”,邢台市对2007年以后新开工且达到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标准的工程,给予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50%的优惠;对往年开工的居住建筑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条件的单体建筑,市财政对开发单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成本按每户500元标准进行补贴;对市区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公益事业单位新安装太阳能热水或开水系统的工程,由市财政按总造价1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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